云南省财政厅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的部署要求,不断优化财政补贴政策,按照养殖户承担保费20%、各级财政补贴80%的标准,积极筹措资金,支持开展能繁母猪、育肥猪养殖政策性保险,保险责任覆盖猪瘟、猪肺疫等疾病以及火灾、暴雨等自然灾害和因强制扑杀等导致的生猪直接死亡,切实转移和分散养猪户风险,增强养猪户养殖信心,稳定养殖生产计划,促进市场供需平衡,保障人民群众餐桌上的猪肉消费需求。
积极筹措资金加大补贴力度。2023年全省各级财政筹措保费补贴资金5.3亿元,为1796.23万头(其中:能繁母猪313.23万头,育肥猪1483万头)生猪的养殖保险提供保费补贴政策支持,预计保费规模达6.63亿元,提供风险保障达138.26亿元,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放大超过26倍,农户缴费的放大效益超过104倍,切实助力生猪养殖场(户)应对风险,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政策效应。
释放政策红利扩大参保面。针对我省生猪散养占比较高,农户承受风险能力弱等实际,加强宣传动员,推动政策落地,及时足额赔付,有效转移和分散疫情风险,以实实在在的政策红利引导广大养殖户积极投保,生猪保险覆盖面逐年提高至39.2%。2019年以来累计赔付金额20.73亿元,赔付率126.93%,农户投入资金收益度达634.66%,受益农户上百万户。
针对突发风险阶段性提高保额。2019年、2020年,受非洲猪瘟疫情影响,全国生猪产能和供给大幅下降、猪肉价格快速上涨,省财政厅积极落实政策,及时筹措追加生猪产业养殖保险保费补贴资金0.84亿元,将能繁母猪保额由1100元提高至1500元,育肥猪由700元提高至800元,有效提升生猪养殖保险保障能力,帮助养殖户有序恢复生产,助力我省稳定“菜篮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