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关于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1月28日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李小三副主任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一年的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人大常委会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在中共云南省委领导下,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中央、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聚焦“3815”战略发展目标,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稳中求进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全面加强“四个机关”建设,努力在新时代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云南实践新篇章作出更大贡献!
资料:“云南人大”微信公众号
编辑:孙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