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国法律规定,任何涉外婚姻介绍机构都是非法的。国务院办公厅在1994年第104号文件《关于加强涉外婚姻介绍管理的通知》中明确指出,严禁成立涉外婚姻介绍机构,国内婚姻介绍机构和其他任何单位都不得从事涉外婚姻介绍业务,任何个人不得采取欺骗手段或者以盈利为目的从事或者变相从事涉外婚姻介绍活动。
近年来,越南、缅甸、老挝、柬埔寨等周边国家的外籍妇女嫁入我国的人数逐渐增多,其中利用外籍妇女进行婚姻诈骗的情形时有发生,一些“黑中介”以介绍婚姻为名,与被介绍的外籍妇女串通骗取他人钱财,让被害人人财两空、损失惨重。为预防涉外婚姻诈骗,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攸县公安局特向广大群众进行告知提醒:
1.请广大群众切实遵规守法,自觉抵制非法跨国婚姻中介活动,切勿轻信有关涉外婚介信息,以免上当受骗“因婚返贫”!
2.对外国人未持有效护照或其它国际旅行证件非法入境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七十一条规定,予以处罚,并依法遣送出境。中国公民容留、藏匿非法入境、非法居留的外国人,协助非法入境、非法居留的外国人逃避检查,或者为非法居留的外国人违法提供出境入境证件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将受到拘留、罚款处罚。
3.外国人应持合法有效出入境证件从我国开放口岸入境,在华期间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否则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外国人入境后必须于24小时内向辖区派出所申报并填写临时住宿登记表,及时向出入境管理部门申办签证、停留居留证件延期手续,避免发生非法居留等不法行为。此外,未取得工作类签证或工作类居留许可的外国人,一律不得在中国境内就业。
攸县公安局
202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