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1日老挝政府签发了关于对违反矿产法律法规实行罚款和其他措施的法令。第二章详细解释了对投资商的罚款条例,详情如下:
第 9 条 搜寻、勘测、开采、加工或买卖矿产
若未按照手续向能源与矿场部正确、完整地注册的投资商,进行矿产搜寻、勘测、开采、加工或买卖的将被罚款如下:
1. 违规进行矿产搜寻、勘测的罚款1,000,000,000基普;2. 违规进行矿产开采、加工的罚款2,000,000,000基普;
3. 违规进行矿产买卖的罚款1,000,000,000基普;
第 10 条 不按照批准的规划和在特许权区之外搜寻、勘探、开采和加工矿产不按照批准的规划进行矿产搜寻、勘探的投资商罚款如下:1)第一次违规罚款50,000,000基普;
2)第二次违规罚款100,000,000基普;
不按照批准的规划进行矿产开采、加工的投资商罚款如下:1)第一次违规罚款150,000,000基普;
2)第二次违规罚款300,000,000基普;
在特许权区之外进行矿产搜寻、勘探的投资商罚款如下:1)第一次违规罚款100,000,000基普;
2)第二次违规罚款200,000,000基普;
在特许权区之外进行矿产开采、加工的投资商罚款如下:1)第一次违规罚款200,000,000基普;
2)第二次违规罚款400,000,000基普
第 11 条 买卖无来源证明的矿产 无来源证明进行矿产买卖的投资商,罚款300,000,000基普;
第 12 条 移动、改变或破坏特许区标志移动、改变或破坏特许区标志的投资商,罚款如下:1)第一次违规罚款50,000,000基普;
2)第二次违规罚款100,000,000基普;
第 13 条 开采、买卖、移动或者运输储备矿产和禁用矿产开采、买卖、移动或者运输储备矿产和禁用矿产的投资商,罚款1,000,000,000基普。
【关于老挝矿业违法违规处罚标准政令解析】
2024年1月18日,综合老挝媒体和总理府政策文件,为了惩罚从事非法行为的采矿公司,老挝总理宋赛·西潘敦 (Sonexay Siphandone)2023年12月1日,签发了373号《关于矿业违法违规处罚标准政令》,该政令定义了、矿业公司调查、挖掘、贸易、加工、运输、隐匿和损坏有关的非法活动的罚款金额。
自 4 月 1 日起,新命令将对违法开采和加工矿产的公司处以最高 20 亿老挝基普(约合 96,816.20 美元)的罚款。
排名第二罚款额度为 10 亿老挝基普(48,408.10 美元):适用于滥用营业执照、超出其预期范围使用营业执照或将其用作贷款担保的公司。
【文件名称】《关于矿业违法违规处罚标准政令》
【发出机构】政府
【发文日期】2023年12月1日
【原文语种】老挝语
【翻译内容】老挝语-中文
【文件页数】8页
【众筹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