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云南省能源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坚持依法行政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履行能源管理职责,法治观念进一步增强,法治机关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全体干部职工法治水平得到了显著提高。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及时做好审批事项的衔接工作。一是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整治煤炭行业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的通知》,取消了下放州市的煤矿项目核准、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等权力事项,涉煤行政权力事项由省能源局等省直有关部门依法行使。二是承接了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转移的“煤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可”和“煤矿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认可”2项行政许可事项。2020年以来,省能源局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委省政府要求进行对接规范,不存在法律法规外自行设立、实施或变相实施能源行政许可的情况。
2.加强权责清单动态管理。配合省委编办、省政府办公厅、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将涉及省能源局权责清单行政职权98项,调整为保留19项。将涉及煤矿项目核准、初步设计文件审批、水电站竣工验收、煤矿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可、煤矿生产能力核定等5个事项列入了《云南省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20年版)。
3.规范和改进行政审批措施。一是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三定”方案、省能源局权力事项清单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等规定要求,通过优化流程,精简环节,梳理编制指南和流程图等,不断提高机关办事效率,行政审批网上可办率达到100%(涉密事项除外),网上办理时限压缩在规定范围内。二是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机制,在省能源局门户网站加挂了网上平台统一“好差评”二维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4.完善能源规划研究,加强市场监管。一是启动“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研究编制工作,形成“十四五”时期能源发展的基本思路。采取多种方式开展调研,组织开展“1+5”能源规划(综合能源规划及电力、可再生能源、油气、煤炭、科技创新5个分领域能源规划)编制工作。二是制定出台《2020年云南电力市场化交易实施方案》、《云南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等,促进云南省电力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三是实施重点督查。对标《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电力等问题及时整改,并督促整改到位。围绕煤炭审批制度的适用性、规范性,聘请了第三方机构对煤炭行业行政审批事项的流程、要素等作全面系统的梳理和评估,进一步完善审批程序和流程,堵塞制度漏洞,规范权力运行,消除煤炭行业项目审批全过程的廉政风险点。四是扎实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已完成7次电力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工作,推送电力市场化主体交易行为信用评价结果数据22万余条。
5.创新社会治理。制定《云南省能源局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相关工作制度(暂行)》《云南省能源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能源局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工作方案(暂行)的通知》,提高社会治理信息化、精细化、科学化和法治化水平。一是统筹兼顾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工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重要讲话精神,主动担当作为,为能源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复工复产工作得到国家能源局煤炭司、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的感谢信和表彰。针对边境州市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情况,印发《关于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二是加快能源行业复工复产平台的建设及推广使用,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信息,让企业“办事不出门、审批不见面、事项网上办”,确保能源行业复工复产不受影响。三是持续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印发专项整治方案,努力铲除能源领域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助推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四是根据省委第三巡视组反馈的巡视意见,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全面整改落实有关问题。围绕全省煤炭行业腐败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举一反三查找存在的问题,健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印发《云南省能源局以案促改清风行动工作方案》《云南省能源局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工作方案》《云南省能源局关于加强煤矿项目行政审批廉政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等并抓好落实,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6.抓好安全和环保工作。贯彻落实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制定《云南省能源局关于加强煤矿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等系列制度和草拟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煤矿整合重组推进复工复产的意见》、《推进全省煤炭行业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等配套文件,印发《2020年度煤矿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开展监管监察联合督导检查,针对疫情期间个别州市发生的安全事故,抽调人员分赴文山州、玉溪市、普洱市等开展安全督查及电力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全省煤炭系统合计开展煤矿安全检查9135矿次,联合云南煤监局督导检查201矿次。按照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及长江经济带中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要求,全力以赴推进中小水电清理整改。截至目前,全省需整改的2274座小水电和81座中型水电站,按照“一站一策”整改方案,实现了生态流量下泄设施安装率100%,监测(监控)设施安装率100%,在线监管平台接入率100%,环境影响后评价完成率100%,全面完成了整改。目前正抓紧研究制定全省中小水电流域梯级联合调度方案。苏帕河、以礼河、漾弓江、槟榔江流域水电梯级调度试点稳步开展,取得阶段性成果。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省能源局高度重视能源立法工作,努力做到能源立法与能源改革相衔接。编制了《云南省能源局立法有关工作管理办法》,健全省能源局立法有关工作机制、程序。认真研究反馈《电力法》等修订意见;与云南电网公司等认真研究《云南省供用电条例》等修订有关工作。2020年度省能源局未涉及起草相关法律法规工作。
2.坚持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一是认真开展清理同民法典规定和原则不一致的有关规定,及时进行修改或废止,扎实做好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与民法典的有效衔接,确保民法典全面有效实施。二是认真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在出台涉及市场主体的文件前,对有关职能处室牵头起草的省人民政府代拟稿或以省能源局名义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时,全面开展合法性审核与公平竞争审查。经清理,2020年无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
3.提高公众参与度。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云南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意见建议;举办省能源局“绿色能源大家谈”,宣传能源法、可再生能源等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全省153人参加2020年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专题培训,宣传《安全生产法》。
4.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管理。严格区分规范性文件和非规范性文件,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及有效期制度。二是开展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积极做好文件立改废释工作,清理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产业政策不符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
(三)全面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加强行政决策制度建设。制定出台了《云南省能源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明确重大行政决策范围,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调查研究、征求意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决策等程序,对决策执行和实施效果评估做出明确要求,保证决策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要求。
2.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进一步优化合法性审核工作流程,形成程序完备、权责一致、相互衔接、运转高效的合法性审核机制。2020年,对规范性文件制定和重大上报事项等共出具18件合法性审核意见。
3.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科学决策、依法行政、矛盾化解、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等方面的作用,把法律顾问参与决策过程、提出法律意见作为依法决策的重要方式。2020年法律顾问完成工作量近100件。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要求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必须严格贯彻落实“三项制度”,确保行政执法工作全过程合法性、规范性、合理性和公开性。二是制定了《云南省能源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完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做到依法行政,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三是加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职能处室责任,加强煤炭、水电等行政审批行为的事中事后监管力度。
2.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一是制定《云南省提升获得电力服务优化电力营商环境实施方案》,认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问题进行监督,排查法治建设中的突出问题。二是及时上报了省能源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变更情况;完成了全局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工作,及时做好行政执法证申领、换发、变更等工作。三是认真开展省能源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进一步提升案卷质量。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健全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机制,积极将代表委员所提的建议转化为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2020年共承办省人大代表建议、省政协委员提案33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17件、政协委员提案16件,按时办结率为100%,满意率100%。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局信访维稳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属地责任,制定工作预案,抽调人员充实力量,组成工作专班,负责信访接处工作。二是加快信访处置。规范工作规程和办理流程,两次召开信访调处联席会议,研究信访处置工作,有理有据答复信访当事人。三是认真履行民事判决。针对一起发生在上世纪六十年代的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件,积极组织出庭应诉,认真履行民事判决,妥善处理了当事人多年上访乃至起诉的问题。
2.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制定省能源局行政应诉工作规定,进一步明确机关负责人、处室负责人出庭的义务和责任。按时完成2020年省能源局行政复议案件、行政执法统计分析,2020年省能源局无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应诉情况。
3.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一是建立了政策解读机制,规范解读程序,多角度、全方位、及时有效宣传解读能源政策,扩大政策影响。全年通过网站等形式对外公开政府信息81条,全年向省依法治省办报送法治信息14条。二是认真执行省政府新闻发布工作办法。全年组织开展了8次新闻发布会。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局党组书记、局长始终严格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到能源管理工作的全流程和各环节,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一是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精准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把法治政府建设列入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重要议事日程,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暨实施方案(2016—2020年)》目标任务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依法治省工作要点,与能源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同步谋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2020年合计召开局党组会议36次、局长办公会议16次,对推进电力体制改革、组建云南省电力配售有限责任公司、疫情防控和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绿色铝硅电力保障、铁腕整治煤炭行业等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决策。二是强化组织保障。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统筹谋划,统一部署和组织全局依法治省工作,成立“意识形态工作”、“民法典集中学习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处室配合抓的工作新格局。三是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制定出台《中共云南省能源局党组议事规则(暂行)》《云南省能源局工作规则(暂行)》《中共云南省能源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等7项规章、制度、方案,全力推进制度治党。印发《云南省能源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实施方案》《云南省能源局2020年纪检工作要点》等,推动完善省能源局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完善行政权力运行监督机制。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报备率、报备及时率达到规定要求。四是组织以党支部为单位,采取领学原文、座谈讨论等方式,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十余部党内法规制度。
2.分解落实年度法治工作任务。坚持每年制定印发云南省能源局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确定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并逐项分解落实到各处室及所属事业单位,跟踪督促各项任务的推进落实,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3.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一是将处室主要负责人、所属事业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情况列入述职考核内容,作为考察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推动全局领导干部及所属事业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牢固树立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的法纪观念,自觉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二是认真整改2019年依法治省考评存在的问题。针对《关于反馈2019年度依法治省工作(法治建设成效)考评情况的函》反馈的“参加省普法办组织的各类法治宣传展播活动频次不够;未按要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审计监督发现存在重大问题”等。省能源局正视问题,进一步加强学习,规范管理、总结经验教训,对标对表进行了认真整改。
4.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一是实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把宪法、法律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列入干部培训必修课;广泛宣传学习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二是落实普法责任制。印发《云南省能源局普法责任清单》,全面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完成“七五”普法工作总结。邀请省民法典巡回宣讲团成员进行《民法典》宣讲,请局法律顾问结合民法典时代对依法行政的新要求对全局干部职工及所属事业单位开展专题法治培训。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和教育作用,全年完成6件以案释法工作。三是开展丰富多样的宪法法律宣传。印发《云南省能源局关于开展2020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的通知》《云南省能源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宪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推动《宪法》《国家安全法》学习宣传教育常态化和制度化;落实举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暨“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组织省能源局各党支部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组织开展党规党纪学习考试。2020年省能源局1名同志被表彰为省直机关“十佳书香个人”;组织代表队参加省直机关“学习强国·学习达人”学习竞赛,取得团体决赛第5名,荣获团体二等奖、个人三等奖的好成绩。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省能源局作为2018年11月新组建的单位,建立健全系统的规章制度还有差距,尚未建立公职律师制度。二是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法治建设、依法行政、普法责任制等制度建设还需进一步完善并严格落实。三是个别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相对薄弱,仍习惯于传统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不能准确把握和运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我们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能源改革、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二)认真谋划“十四五”法治建设工作
全面总结《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暨实施方案(2016-2020年)》工作经验,贯彻落实即将出台的《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编制好《云南省能源局2021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三)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制度建设,配齐必要的执法装备,加强监督检查。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平台运用,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推动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打造世界一流“绿色能源牌”。
(四)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把宪法、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学习纳入学习计划,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意识,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