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特区
联系我们
中-老信息网 磨憨 中-老{云南勐腊}磨憨磨丁经济信息网
地址: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电子商贸城
电话:13578111921
传真:15936500118
联系人:段成生 凌灵
邮箱:547776269@qq.com
网址:http://www.zgmh.net
老挝入境信息服务
老挝入境信息服务
嘎栋老街信息资询
嘎栋老街信息资询
赶摆招商13035985198普总
 
政策法规 当前位置:首页 > 特区特区 > 政策法规 > 全文

专属西双版纳的行政复议申请指南请收好!

作者:admin    发布日期:2024/3/24 22:15:21    来源:勐海县委宣传部 勐海发布
分享到:
发生行政争议,就找行政复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法的目的是“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西双版纳州行政复议工作始终坚持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理念,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开设便企“绿色通道”,实现了应受尽受。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通过线上向西双版纳州各级行政复议机关提交申请,也可通过线下向西双版纳州各级行政复议机构提交行政复议申请。

哪些行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不服;(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确认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五)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六)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赔偿决定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不服;(七)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决定或者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八)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九)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十)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十一)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未依法履行或者不予答复;(十二)申请行政机关依法给付抚恤金、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保障,行政机关没有依法给付;(十三)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订立、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行政协议;(十四)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十五)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


哪些是行政复议前置的案件?

(一)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三)认为行政机关存在行政复议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未履行法定职责情形;(四)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机关不予公开;(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的其他情形。


如何申请行政复议?

向西双版纳州各级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可以通过以3种下方式进行:


1、现场申请


注:全州34个乡镇(街道)设立行政复议代办点(司法所)负责提供行政复议申请咨询和代转申请材料。

2.邮寄申请



3.网上申请

①电脑端:

进入“行政复议服务平台”https://xzfy.moj.gov.cn/,按照要求进行注册登录并填写及提交相关材料

②微信小程序:

打开微信,通过“掌上复议”微信小程序在线提交行政复议申请。



申请行政复议应该提交什么材料?

(一)公民申请行政复议,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行政复议申请书(需申请人本人签名);

2.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需正反两面)、联系方式、申请人行政复议期间能收到邮寄法律文书的准确送达地址;

3.被申请人作出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被申请人作出行政行为时未制作法律文书或未送达法律文书的,申请人应提交证明行政行为存在的有关材料;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提供曾经要求被申请人履行法定职责而被申请人未履行的证明材料);

4.委托他人代为申请行政复议的,还须提交:

(1)授权委托书;

(2)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需正反两面);

(3)委托律师代理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公函、律师证复印件。

5.公民死亡,其近亲属申请行政复议的,应提交公民死亡证明和申请人与死亡公民具有亲属关系的证明;

6.申请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超过法定复议期限申请行政复议的,应提交有效的证据;

7.其他必要的材料。

(二)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行政复议申请书(需要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申请人是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需正反两面);申请人是其他组织的,应提交有关单位批准该组织成立的文件、主要负责人证明书;上述申请人还需提供联系方式,申请人行政复议期间能收到邮寄法律文书的准确送达地址;

3.被申请人作出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制作法律文书或未送达法律文书的,申请人应提交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存在的有关材料);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提供曾经要求被申请人履行法定职责而被申请人未履行的证明材料;

4.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提交:

(1)授权委托书;

(2)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需正反两面);

(3)委托律师代理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公函、律师证复印件。

5.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的,应提交承受权利的证明;

6.申请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超过法定复议期限申请行政复议的,应提交有效的证据;

7.其他必要的材料。

 注:以上身份证明和证据材料均需申请人拍照或者提供扫描件,如提供的证据不足或者证据不清晰,复议机关有权要求申请人补正或者提供清晰版本的电子证据材料。



西双版纳州各级行政复议机关管辖哪些行政复议案件?

1.对本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

2.对下一级人民政府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

3.对本级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

4.对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其工作部门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

5.对本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派出机构的名义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

6.对履行行政复议机构职责的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行为不服的行政复议案件。



特别说明

行政复议网上申请是践行“复议为民”宗旨的一项便民举措。案件涉及的补正、受理、延期、中止、结案等文书,西双版纳州各级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仍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申请人邮寄纸质件,具体内容以纸质件为准。






投稿邮箱:mhtv@163.com

监制:赵媛媛

责编:丁琦璇 李   沿

校对:张超俊南 胡珊珊

编辑:蒋雨珂

来源:西双版纳州司法局

本站编辑图片有删减

上一篇: 保姆偷窃遭辞退,一气之下将雇主家一把火烧了
下一篇: 专访云南省副省长、公安厅厅长岳修虎:护航高质量发展 筑牢祖国西南安全屏障
免责声明:凡注明文章来源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不代表本网站观点以及立场。“信息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站”发布,可与“本网站客户微信号wxid_y4scjxy7h8il22”联系,本公众号可立即将其撤除。
扫一扫

扫一扫
老挝入境信息服务

服务热线
13578111921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