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周二的第七次常会上,老挝国会议员要求政府完善《反腐败法》修正案草案中的一些条款,以使其更符合老挝的现状。
国会议员要求修改修正案草案中的部分条款,而其他议员则建议增加更多条款,并在腐败案件中纳入具体处罚。
修改法律将使对腐败个人采取更严厉的措施成为可能,国会议员表示,罚款应更高,其他处罚应更严厉,并详细说明。
议员指出,腐败有多种形式,并表示法律应具体规定对每种活动应施加何种处罚,由相关政府机构决定。
老挝《反腐败法》于 2005 年颁布,并于 2012 年修订。目前正在考虑进行第二次修订,以便该法律成为实用可靠的参考,执法官员可以在起诉过程中使用。有效执行法律将加强公共服务、善治和法治,以及维护廉正和正义,这是发展、进步和减轻贫困的基础。据老挝国家监察署称,政府因腐败损失了数百万美元,政府发展和投资项目(如道路和桥梁建设)是普遍贪污的主要根源。老挝政府已誓言要解决政治和经济及社会各个领域普遍存在的腐败行为,这些腐败行为阻碍了潜在的外国投资者将资金投入急需的基础设施和其他形式的发展。尽管存在反腐败法,将滥用权力、公共部门欺诈、贪污和贿赂定为犯罪,但老挝的司法系统薄弱且效率低下,政府官员很少受到起诉。“法律很严格,但执法力度很弱,这并不能解决问题。”国民议会成员表示。近年来,一些官员被解雇或调任其他职位,但没有采取其他更严格的措施,违法者从未被点名。许多国家雇员都是腐败的,包括警察和税务人员,以及一些矿业公司的员工,他们与高级官员合谋欺骗政府。
编译 | 老挝通,来源丨 vientianetimes、Pathedla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