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特区
联系我们
中-老信息网 磨憨 中-老{云南勐腊}磨憨磨丁经济信息网
地址: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电子商贸城
电话:13578111921
传真:15936500118
联系人:段成生 凌灵
邮箱:547776269@qq.com
网址:http://www.zgmh.net
老挝入境信息服务
老挝入境信息服务
嘎栋老街信息资询
嘎栋老街信息资询
赶摆招商13035985198普总
 
政策法规 当前位置:首页 > 特区特区 > 政策法规 > 全文

两人(外国公民1人) 在老挝被执行死刑!另一人越狱在逃未归案!

作者:admin    发布日期:2024/7/3 14:20:46    来源:老挝《保卫和平》报道
分享到:

老挝《保卫和平》报道:6月28日,乌多姆赛省人民法院第一刑事法庭判处两名被告人死刑:被告人1:Havanchen,男,52岁,越南籍;被告人2:苏利通,男,52岁,老挝籍。

2022 年 3 月 7 日 11 点,Havan 与 Than Lo Van 在 44 号主要检查站(乌多姆赛至琅勃拉邦省公路)被捕。两人驾驶一辆蓝色现代汽车,车牌号为 1847,被捕时,从车辆搜查出 186,000 颗毒品,重 22 公斤。该毒品被藏在车辆侧壁,同时用灭火器、除草剂喷雾器、垫子、毯子、枕头、床上用品等掩盖。

经审讯,Havan(被告人1)供认,他和Than Lo Van打算在占巴塞省巴松县找个咖啡种植园的工作,同时随身携带毒品寻找机会出售,该毒品是向在丰沙里省孟埋县的苏利通 (被告人2)订购。


2022年3月9日10时左右,乌多姆赛省缉毒部门警员与丰沙里省孟埋县警方合作,逮捕了苏利通。通过搜查,发现毒品2粒、其他相关物品等。苏利通承认他向Havanchen先生出售毒品,但只售出了 9 包,其余的不知道 Havanchen 从哪里得到的。

通过研究、审查案件报告中的证据和文件,经过全面、详细评估,可以看出:Havanchen(被告1)和苏利通(被告2)的行为,根据老挝相关法律法规,2人数罪并犯、罪名真实,故法院判处两被告人死刑;至于Than Lo Van,目前已逃出监狱,下一步专案人员将继续抓捕并依法起诉

本站编辑图片有删减

上一篇: 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银行行长本勒·新赛沃拉翁将被调任至调任老挝琅勃拉邦省接任新职务
下一篇: 老挝各部委关键职位改组,国会敦促政府着力解决经济问题
免责声明:凡注明文章来源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不代表本网站观点以及立场。“信息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站”发布,可与“本网站客户微信号wxid_y4scjxy7h8il22”联系,本公众号可立即将其撤除。
扫一扫

扫一扫
老挝入境信息服务

服务热线
13578111921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