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16日,澜沧江—湄公河合作第九次外长会在泰国清迈举行。我们,澜湄六国代表团团长,忆及《澜湄合作第四次领导人会议内比都宣言》和《澜湄合作五年行动计划(2023—2027)》关于加强水资源合作的共识,支持进一步深化澜湄水资源合作,欢迎六国水资源部门提出以下倡议:
一、我们强调,加强澜沧江—湄公河水资源合作,利用好、保护好、管理好澜沧江—湄公河水资源,对保障区域供水安全、粮食和能源安全,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二、我们赞同充分考虑各国国情和水情,充分尊重各国适度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水资源的正当权益,共同把澜湄水资源合作打造成澜湄合作的“旗舰品牌”。
三、我们赞赏六国紧密对接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涉水目标,通过澜湄流域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管理和保护,促进各成员国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并造福各国人民。
四、我们欢迎六国加强政策协调,在水资源可持续开发、管理和利用,水文信息、涉水数据和信息共享和监测,防灾减灾,饮水安全,大坝安全,能力建设,人员培训,全流域水治理等领域开展务实合作。
五、我们欢迎六国共同制定“澜湄兴水惠民计划”项目库,建议积极拓展资金渠道,为务实合作项目和其他合作活动的开展提供支持。
六、我们赞赏六国定期举办澜湄水资源合作部长级会议和论坛,鼓励支持澜湄水资源合作中心建设,推进澜湄全流域水治理国际交流与合作。
七、我们支持六国相关部门和机构加强交流互鉴,加强人员培训和职业教育合作,提升水资源管理能力。
八、我们鼓励各国促进水文化交流,共同提升公众对水资源领域面临挑战的科学认识。
九、我们重申继续加强与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全球文明倡议等现有合作机制的交流互促、协调发展,共建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澜湄国家命运共同体。
十、我们鼓励六国合作拓展澜湄水资源合作伙伴网络,共同推动澜湄地区绿色、和平、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