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根据《老挝人时报》报道,
老挝卫生部近期发布了一项重要决定,批准在老挝生产和销售用于药用的大麻。卫生部规定,大麻种子必须进行登记注册,同时对原产地进行适当授权。
卫生部现在允许经过认证的企业将大麻二酚 (CBD) 用于药用目的,而四氢大麻酚 (THC) 的重量不得超过 1%,即原料和加工产品的重量不得超过 0.2%。获得认证的企业还必须根据特殊指南建造设施,以保持产品质量。
根据该决定,以
大麻二酚 (CBD)为主要成分,且
四氢大麻酚 (THC)含量低于产品重量 0.2% 的保健品可以进行销售,只要在产品标签上注明说明即可。
还允许销售、分销和一般使用以 CBD 为主要成分并经卫生部食品药品司注册的化妆品、饮料和芳香油。卫生部医用、药用大麻的批准决定,是基于老挝成立的一个工作组委员会对大麻的药用潜力研究成果。
2022年12月28日卫生部下达的第3789号《关于医用、商品用大麻管控》通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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