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42295-2022《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GB42296-2022《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GB43854-2024《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电动自行车3个国家强制性标准11月1日实施。为做好我省相关工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成调研帮扶工作组,于10月21日至24日深入红河州、曲靖市、大理州、楚雄州电动自行车及电池生产企业开展服务指导。对电动自行车生产型企业在安全生产、环保治理、政策执行方面开展政策宣贯,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调研组详细了解电动自行车及电池的生产、回收利用和安全生产情况,并对企业反映的问题进行服务指导,对企业贯彻新国标和下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深入学习和严格遵守国家政策及标准。企业要加强对国家新出台的相关政策、标准的学习,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标准,确保政策和标准落实到位。二是要提前做好工作部署。企业要严格按照新国标的技术要求和安全标准,做好生产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生产产品质量符合新国标,筹备铅酸电池永久识别代码设置,做好库存清理工作,严格实行“一车一池一充一码”要求。三是要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要扛牢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安全生产意识,确保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定,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下一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全省工信系统的督促指导和生产企业的服务指导,通过强化源头监管,及时整治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提升整个产业链的安全水平,全面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专项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