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挝多方协作,共同打击通过各种不正确渠道、未经注册、未经授权的食品、药品和医疗产品广告。
2024年12月16日,老挝卫生部食品药品司组织召开食品药品医疗用品广告监督管理会议,协调实施对违规广告进行打击、规范化等落实工作。
食品药品司、卫生司、食品药品检验司、商业竞争和贸易检验司、技术和通信部、环境警察司、该司司长媒体部、各媒体机构和利益相关方代表参加。
会议中,各方就通过多种渠道合作对食品药品医疗产品的广告实施管理和检查、防止食品药品医疗产品特别是未经注册、未经授权的产品(假冒伪劣产品)进行虚假广告行为发表了意见并献计献策。这些广告在网络上夸大宣传其产品功能欺骗消费者,食品、药品安全隐患不容忽视,为确保消费者安全,各方应当共同努力,进行食品、药品等广告监督管理。
卫生部食品药品司广告与信息管理部负责人 Gormani Namvongmisay 女士强调:
根据2016年6月7日第1494/ST号食品、药品和医疗产品广告管理第四条条款中传播广告管理规定:食品、保健食品、中药材、中药、保健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的传播、广告,其内容、形式、地点经卫生部批准后方可开展,以确保消费者正确、合理、安全使用。
此外,第16条条款规定了关于食品、药品和医疗产品广告4个禁止事项,即:
1.禁止在国内外对未经老挝卫生部许可的食品、药品和医疗产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传播和广告。
2.禁止通过以抽奖、有奖竞猜、有奖征集等形式进行传播和宣传包括保健品在内的传统药物、药品。
3.禁止在公共和私营部门发布和宣传声称能有效治疗疾病的食品或食品补充剂,包括保健品和化妆品在内。
4.未经卫生部批准的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禁止发布药品、医疗产品广告。
编译|老挝通 综合老挝媒体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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