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对全国31个省(区、市)的统计调查(新疆棉花播种面积通过遥感测量取得),2024年全国棉花播种面积、单位面积产量和总产量分别如下:
一、全国棉花播种面积2838.3千公顷(4257.4万亩),比2023年增加50.1千公顷(75.2万亩),增长1.8%。
二、全国棉花单位面积产量2171.6公斤/公顷(144.8公斤/亩),比2023年增加156.7公斤/公顷(10.4公斤/亩),增长7.8%。
三、全国棉花总产量616.4万吨,比2023年增加54.6万吨,增长9.7%。
国家统计局
2024年12月25日
2024年全国及各省(区、市)棉花生产情况
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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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种面积
(千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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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面积产量
(公斤/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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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产量
(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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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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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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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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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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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 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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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 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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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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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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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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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 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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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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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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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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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 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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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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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 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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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 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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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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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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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 苏
|
3.0
|
1469.0
|
0.4
|
浙 江
|
1.4
|
1394.8
|
0.2
|
安 徽
|
20.3
|
916.3
|
1.9
|
福 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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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 西
|
19.0
|
1125.0
|
2.1
|
山 东
|
99.8
|
1273.9
|
12.7
|
河 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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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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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1.8
|
0.7
|
湖 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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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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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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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
湖 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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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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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9.3
|
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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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 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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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 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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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 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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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 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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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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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 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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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 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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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 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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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 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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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 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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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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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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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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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 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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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 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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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 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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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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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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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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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此表中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分省数合计与全国数略有差异。
2.北京、山西、广西、四川、贵州、陕西等省(区、市)的棉花产量因不足0.1万吨,未列出;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福建、广东、海南、重庆、云南、西藏、青海、宁夏等省(区、市)没有棉花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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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棉花产量统计调查制度和方法的说明
全国棉花总产量为31个省(区、市)棉花产量的总和。
一、统计调查方法
棉花产量统计调查采取对主产区遥感测量和抽样调查,对非主产区全面统计相结合的方法,调查对象包括地块、农业生产经营户和经营单位。新疆通过遥感测量的方式取得棉花播种面积,抽样调查取得单位面积产量。其他地区由各省(区、市)统计局通过全面统计获取棉花面积和单产数据。
从2014年开始,国家统计局在新疆开展棉花遥感测量工作,通过高、中空间分辨率多时相卫星遥感影像结合地面抽样调查的方式,测量取得新疆棉花种植面积。新疆棉花遥感测量野外调查包括2000多个样本,总共50多万亩调查地块。
二、实测方法
按照《农林牧渔业统计报表制度》,棉花单位面积产量调查分别采用实地测量和入户测产的方法取得。
实地测量在随机抽取的面积调查样本点内开展调查,棉花成熟期临近时,对样本点内的所有地块进行估产,按地块单产水平通过面积累计排序后等距抽样的方式,抽选5个具有代表性的地块作为实测地块。在棉花成熟后,人工实地抽选3个小样方,通过数桃、称重、核定损失等方法调查取得棉花单产。
入户测产在随机抽取的面积调查样本点内开展调查,棉花成熟期临近时,对样本点内所有户的地块进行估产,根据估产取得的各地块单产推算每户平均单产水平;在棉花成熟后,通过每户平均单产按面积累计等距抽样的方法,抽取10户,在棉花采摘结束后,入户对调查户的棉花播种面积、收获量、出售量、存放量、自用量等进行登记,计算单产水平。根据抽中样本地块单产推算全省(区、市)平均单位面积产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