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老挝媒体报道,万象市工贸厅特别注重密切监测消费和消费品,以预防和管理物价上涨,以免商贩趁机抬高价格,谋取利润。在庆祝国际新年期间直至中国和越南新年,如果商家趁机抬高产品价格,将按照规定进行罚款。
赛娜松·尊达拉女士表示,老挝产品价格和服务收费按照价格原则进行管理,由市场机制决定,国家调节管理,国家尊重企业的定价权和价格竞争。国家根据法律规定,根据非歧视和透明的原则,采取必要的价格管理措施。
此外,如果商品价格突然上涨或价格过高,消费者可致电030 5052 603 - 030 5026 806进行举报。
本站编辑图片有删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