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特区
联系我们
中-老信息网 磨憨 中-老{云南勐腊}磨憨磨丁经济信息网
地址: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电子商贸城
电话:13578111921
传真:15936500118
联系人:段成生 凌灵
邮箱:547776269@qq.com
网址:http://www.zgmh.net
老挝入境信息服务
老挝入境信息服务
嘎栋老街信息资询
嘎栋老街信息资询
赶摆招商13035985198普总
 
政策法规 当前位置:首页 > 特区特区 > 政策法规 > 全文

公安部发布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调整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申请和准驾年龄规定

作者:孔大为    发布日期:2024/12/30 8:06:57    来源:公安部--人民公安报
分享到:

为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有关规定,满足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的驾驶出行需求,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近日,公安部发布了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此次修订重点调整延长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申请年龄和准驾年龄,积极保障群众就业权益。修订后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将于2025年1月1日起实施。

此次修订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调整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申请年龄和准驾年龄上限规定。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申请年龄上限由60周岁延长至63周岁,大中型客货车准驾车型的年龄上限由60周岁延长至63周岁。二是明确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申请延长驾车时间规定。明确年龄在63周岁以上需要继续驾驶大中型客货车的驾驶人,体检合格和通过记忆力、判断力、反应力等能力测试后,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延长原准驾车型驾驶资格期限,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另外,为做好新旧规定的顺利衔接,公安部将指导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做好因年龄原因被注销驾驶证人员的驾驶资格恢复工作,保障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驾驶机动车权益。

公安部将加强组织部署,制定专项工作方案,下发贯彻实施通知,指导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做好信息系统升级、制度流程调整、政策宣贯培训等实施准备,加强监督检查,抓好贯彻落实,确保新部令精准落地、取得实效。

相关文章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公安部令第172号)
上一篇: 万象市纳赛通县通往西葛的高速公路十字路口上发生一起汽车撞上护栏的事故,救援人员使用切割设备才把人从车
下一篇: 镜头 | 因地制宜推进对村巡察
免责声明:凡注明文章来源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不代表本网站观点以及立场。“信息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站”发布,可与“本网站客户微信号wxid_y4scjxy7h8il22”联系,本公众号可立即将其撤除。
扫一扫

扫一扫
老挝入境信息服务

服务热线
13578111921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