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挝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命令,对一氧化二氮(笑气)气球、电子香烟等含有成瘾物质的挥发性物质犯罪案件进行起诉。1、地方人民检察院应当监督本机关管辖区域内发生的毒品犯罪案件执行情况,对涉及毒品生产植物的种植、生产、加工、买卖、分销、运输、持有、进出口、吸食等犯罪案件采取预防性起诉措施。如:卡痛叶、卡痛水;或者其他含有成瘾物质的挥发性物质,如一氧化二氮(笑气)气球、电子香烟-shisha(barak)等;地方检察院应当对违法者严格执法。
2、地方人民检察院应当配合职责范围内的有关机关监督下达立案侦查令、拘留犯罪嫌疑人、逮捕犯罪嫌疑人以及使用侦查手段追诉种植、生产、加工、买卖、分销、运输、持有、进出口各类毒品和使用可制毒植物的案件。如:卡痛叶、卡痛水,或其他含有成瘾物质的挥,发性物质如一氧化二氮(笑气)气球、电子香烟-水烟(baracu)等。3、地方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要加大对有关干部、侦查人员执行毒品案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力度,特别是监督侦查人员执法情况,确保毒品案件侦查各阶段依法透明、公正。laophattananews报道称,尽管有相关法律法规对卡痛制品及电子烟进行约束管理,明确种植、生产、加工、买卖、分销、运输、持有、进出口各类毒品和使用可制毒植物、气体(卡痛、笑气)的行为是犯罪的是违法的。但是,卡痛饮品及电子烟在老挝年轻一代中很“畅销”。老挝社交平台上仍有大量相关的广告。更有甚者,直接贴出自己“爆单”订单截图、收款到账截图,这和把自己的犯罪证据公之于众没有区别。所以,相关部门的工作任重道远。
编译|老挝通 综合老挝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