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早上8点左右,一位热心的万象市民发现一名被遗弃的婴儿,该市民立即报警。
万象市警方立即前往案发现场,即赛塔尼县纳散派-纳块一带。调查发现,该名婴儿是一名女婴,被遗弃在一块空地上。尽管婴儿身上有厚衣物包裹,但已无生命体征。
老挝弃婴案件屡见不鲜,幸运的话,会被发现、收养,不幸的就如同上述婴儿,只能殒命野外。
据老挝《刑法》中的第191条条款规定,遗弃儿童或新生儿属于刑事犯罪。任何个人任何原因或谋杀或遗弃新生儿的母亲,致其死亡,将被处于有期徒刑2-5年;死亡人数2人及以上,将被处于5-7年有期徒刑。
编译|老挝通 综合老挝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