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消息】本月17日下午,柬埔寨司法部举行关于“缓刑和赦免”王家法令启用仪式,司法部部长高乐,内政部、金边中级法院检察官、全柬各监狱代表等200余人出席。
高乐部长在仪式上致辞时表示,“缓刑和赦免”王家法令共有6章19条文,这是该部官员不懈努力取得的新成果,以为法院和监狱官员对囚犯实施缓刑和赦免提供法律依据。
他还表示,赦免是对表现良好囚犯的一种鼓励机制,是对他们改过自新的行为给予的激励,以让他们在悔过自新的前提下重新回到社会。
据“缓刑和赦免”王家法令减刑期限规定,判处入狱1年至5年以下有期徒刑者,即可缓刑3个月;判处入狱5年至10年以下有期徒刑,即可缓刑3或6个月;判处入狱10年至20年以下有期徒刑,即可缓刑3、6或9个月;判处入狱20年至30年以下有期徒刑,即可缓刑3、6、9或12个月;判处终身监禁者首次可申请减刑至30年。
该法令还显示,囚犯每12个月仅能获得一次减刑,而囚犯在入狱服刑满一半的刑期后,才可提出减刑申请。囚犯在服刑期间能够多次申请缓刑,且必须符合上述减刑期限规定。至于被判终身监禁,在缓刑至30年有期徒刑后,即可多次申请缓刑。但无论如何,该名囚犯必须服刑超过20年。
司法部发言人曾玛林表示,据统计结果显示,2020年有1753名囚犯(女性143人)申请缓刑和赦免,其中有939名囚犯(女性91人)获得了缓刑和赦免。
应提的是,在尚未启用上述“缓刑和赦免”王家法令之前,政府在国家重大节日期间,每年有5次对囚犯进行减刑和赦免,即:胜利纪念日、柬埔寨传统新年、比萨宝蕉节、独立日和送水节,申请减刑和赦免得囚犯名单由司法部门提交,并由总理府审议后提交国王批准。(小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