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按照云南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省财政厅积极作为、主动创新,在持续推动政府购买服务规模扩大的同时,注重提升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质量,2021年,云南省本级共有96家一级预算部门编制政府购买服务预算,预算金额34.59亿元,预算项目1800余个。
一是持续扩大政府购买服务政策宣传。通过以会代训的方式,在2021年预算编制培训会上,就政府购买服务相关政策及预算编制有关要求进行详细讲解,鼓励省级部门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同时,通过总结政府购买服务典型案例、印发政策小册子、开设知识问答专栏等形式,多渠道宣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要求及具体操作等内容。
二是及时更新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在充分征求省级各购买主体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各部门的行业特点,进一步分类和细化服务类型,新增“生态保护”“租赁服务”等二级目录4款。结合各部门的支出项目特点,细化具体服务的项目需求,新增“传染病及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检验检测辅助性工作”“生活垃圾分类”“基本健康养老服务(含老年优待服务、关爱服务)”等三级目录136项。
三是不断加强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审核。采取预算编制“二上”期间初核,正式预算批复期间复核的方式,强化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性质、种类、内容及预算资金需求规模等合规性、合理性审核。坚持问题导向,明确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编制主体、资金来源、编报内容、采购预算、预算公开等内容。同时,严格防范违规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防止出现政府购买服务泛化,按照《云南省政府购买服务禁止购买事项清单》有关要求,对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内容的事项,要求预算部门禁止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