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月,在全国范围内,老挝政府部门已向719家企业或组织颁发了777项矿产经营活动许可证,同时,有24家没有自己特许区的
矿产加工厂取得25项经营许可证,以及28家
矿产相关业务和服务公司取得35项经营活动许可证。
一. 矿产加工矿产加工是指通过破碎、研磨、分离、洗涤、精炼、机械分离、矿头收集、抛光、上浮、过滤、电气分离、冶炼、储存和废物管理,从原矿和煤炭中提取具有经济价值的产品的过程。经营矿产加工主要有两种情形:有开采权的矿产加工业务和无开采权的矿产加工业务,均须向能源与矿产部门申请许可,申请流程略有不同。未取得矿产开采权的情况下,需满足特定条件:如
合法的原料来源:例如与持有采矿许可证的企业签订的供应合同;
环境和社会影响评估:确保矿产加工活动符合老挝的环保法规要求;
建厂许可等。
二. 购买和销售矿产品的条件销售和购买矿产品是矿产受许可人与国内外个人或法人达成的协议,目的是交易开采的矿产并加工成产品或商品供应国内和国际市场。
获准加工的个人或者法人可以买卖、进口原矿和半成品,加工成产品或者商品,供应国内外市场。三. 禁止投资人从事的矿产加工活动1. 在保留林、防护林、旅游区、历史文化区进行矿产勘查、勘探、开采、加工;2. 无证勘查、勘探、开采、加工、买卖矿产的;3. 在批准的工作计划外从事勘查、勘探、开采和加工,或者在许可区域以外从事矿产经营活动;
四. 矿产加工许可证的颁证部门能源与矿业部向投资人签发和续期勘查、勘探、技术经济可行性研究、开采、设立加工冶炼厂许可证、买卖许可证、矿产运输许可证。
五. 关键注意事项1. 不得自行采购非法矿石:所有矿石必须来源于政府认可的矿区或合法供应商,否则可能面临法律处罚。
2. 不得超范围加工:只能加工许可证范围内的矿产品,超范围经营可能导致许可证被撤销。
3. 政府可能调整政策:老挝政府近年来加强了矿产资源管理,可能对矿产加工设限或调整政策,企业应持续关注法规更新。关于老挝矿产加工许可证的任何疑问,请咨询本地法律服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