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17日,老挝国会副主席、国家宪法修订委员会副主席占勒(?????? ?????????)在第九届国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提出了2025年宪法修订草案。修订草案中涉及地方行政组织的内容如下:
第九章 地方行政组织
第86条(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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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的地方行政划分为三级:省级、县级和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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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作为基层社区群众性组织,依法通过选举产生。
第87条(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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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行政组织是地方行政管理机构,负责全面、统一地管理本地区的国家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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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行政组织对中央政府和地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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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行政组织包括省级、县级和镇级的行政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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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行政管理委员会由主席、副主席和委员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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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行政管理委员会的任期与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相同。
此次宪法修订旨在进一步完善地方行政管理制度,确保地方行政组织在管理国家事务中的高效性和统一性,同时加强对基层社区的组织和管理。老挝内政部于2025年1月21日启动重启“Ta Saeng/?????”乡镇办事处设立计划,旨在优化地方治理和提升公共服务。该计划预计增设约950个镇办事处,每个区域包含6至7个办事处,管理范围涵盖1至24个村庄。镇办事处将设立行政委员会,成员包括主席、副主席及部门主管等,职责涵盖治理效能、经济发展、文化保育和国家安全。此举旨在强化基层管理,提升服务效率,应对地方挑战。
2025年2月12日,赛宋本省率先改革,研究制定镇名称和办事处。同意阿努翁县设立4个镇,分别为:萨努宋本镇,办事处设在楠永村;皮亚栾镇,办事处设在楠安村;奥赛镇,办事处设在奥赛村;潘占楞镇,办事处设在鹏帕村。
编译|老挝通 综合老挝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