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4月12日11时17分,老挝航空QV331航班(万象瓦岱-巴色)的平稳着陆,标志着中国商飞C909客机在老挝市场的首次商业飞行圆满完成。总体而言,以老挝《民用航空法》、《民法典》、《投资促进法》为代表的法律法规为老挝航空产业投资提供了更为明确、系统的法律框架和指引,这有利于老挝航空产业的健康发展,同时也为更好地处理潜在的法律争议提供了依据。而在每一项具体业务中,应如何准确理解和适用这些新的法律法规,还需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对老挝航空业务(尤其是航空交易中的各类担保安排)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此背景之下,在老挝开展航空业务的从业者应注意关注如下一些法律法规和市场实务操作要点:针对老挝航空融资与租赁交易中常见的一些交易安排,融资方和租赁公司在老挝开展航空业务的过程中应注意完成可能涉及的相关登记,例如:(1)飞机的所有权/抵押权应于老挝民用航空局(“民航局”)完成所有权/抵押权登记》?(2)备用发动机的抵押权应于何部门完成抵押登记?(3)租金等租赁应收款的质押是否应完成应收账款质押登记?此外,老挝是否是开普敦公约的缔约国?相关交易安排(如跨境的租赁、跨境的抵押等等)是否应完成对应的国际利益登记?且IDERA也应在老挝民航局完成备案登记?以及跨境飞机租赁涉及的典型税务问题,特别对不同国家航司的出口离岸租赁实操模式如何?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民航局 (DCAL) 是负责监督国内民航活动的监管机构。它是公共工程和运输部的一个部门,总部位于老挝首都万象的瓦岱国际机场。我们在老挝飞机法律服务市场进行开拓性研究,我们的咨询顾问深入老挝飞机融资交易的各个环节及各项细节,有能力协助境内外的租赁公司、融资方以及航空公司顺利完成其交易。如您有任何关于老挝航空业务领域的法律需求,请随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