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24日下午,在老挝第九届国会第九次常务会议上,老挝文化旅游部部长宋沙婉女士向国会提交了包含11章6节56条的《广告法(修订草案)》。
随后,各选区国会议员对该草案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以使法律内容更加完整严密、条理清晰、易于理解。
借此机会,文旅部长宋沙婉表示:自2018年《广告法》实施以来的管理工作仍面临诸多困难和问题,使得大量违规广告存在并造成国家财政收入流失。主要违规行为有:
1. 文字使用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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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文与老挝文混排时外文字体大于老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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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广告夜间显示时老挝文亮度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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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牌老挝文不符合语法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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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申请广告内容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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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取得广告设计安装经营许可
2. 企业经营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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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制作公司无证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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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私自购买印刷设备开展广告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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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避税费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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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申报广告样式许可
所以《广告法》的修订势在必行,旨在使广告管理工作得到正确实施,修订的范围具体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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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广告行业经营关系:优化广告业务运营体系,确保合规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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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分级管理与财政收入机制:调整监管层级划分,确保专业税费足额纳入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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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涉外广告乱象:
禁止进口使用不符合老挝语语法规范的广告产品。
取缔与老挝文化特征相冲突的广告配色方案。
《广告法》颁布实施后,将使法律内容更加充实完整、条款更加清晰明确,便于执行理解,并能适应当前和未来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使广告工作的中央与地方之间、相关部门之间的管理、监督及责任划分形成全国统一的体系化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