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特区
联系我们
中-老信息网 磨憨 中-老{云南勐腊}磨憨磨丁经济信息网
地址: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电子商贸城
电话:13578111921
传真:15388800061
联系人:段成生 凌灵
邮箱:547776269@qq.com
网址:http://www.zgmh.net
老挝入境信息服务
老挝入境信息服务


 
政策法规 当前位置:首页 > 特区特区 > 政策法规 > 全文

最高检、全国工商联共商加强民营经济法治保障

作者:admin    发布日期:2025/6/27 15:22:40    来源:云南长安网
分享到:

应勇与全国工商联党组书记沈莹一行座谈

深化沟通协作做实平等保护

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6月2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在最高检机关与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全国工商联党组书记沈莹一行座谈。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检察机关要与工商联携起手来,促进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助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6月2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在最高检机关与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全国工商联党组书记沈莹一行座谈,共商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民营经济促进法,做实依法平等保护,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全国工商联党组成员王受文介绍有关情况,最高检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葛晓燕主持座谈会。

应勇指出,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内在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部署一系列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重大举措,制定出台民营经济促进法,将党中央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举措上升为法律规范,引领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检察机关要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坚持平等对待、公平竞争、同等保护、共同发展的原则,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加强法律监督,扎实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着力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应勇指出,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是检察机关和工商联的共同责任。要深化落实《关于建立健全检察机关与工商联沟通联系机制的意见》,进一步加强日常沟通联系,优化完善案件线索移送机制,结合典型案例加强释法说理,增强涉企法律服务的针对性、实效性,更好维护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合法权益,以法治力量助力民营企业强信心、稳预期、促发展。

沈莹对检察机关长期以来推进民营经济法治建设、支持工商联工作表示感谢。她表示,最高人民检察院聚焦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持续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受到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人士的广泛赞誉。工商联将继续聚焦促进“两个健康”工作主题,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化与检察院的沟通联系机制,协力推动民营经济促进法贯彻落实,畅通检察机关与民营企业的沟通渠道,引导民营企业守法合规经营,建立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办好民营经济法治建设大会,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民间商会副会长潘保春,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民间商会副会长叶青,全国工商联和最高检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座谈。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上一篇: 落实洪涝联排联调机制 保障城市安全度汛 推广城市洪涝联排联调机制现场会在福州召开
下一篇: 已经是最后一条了!
免责声明:凡注明文章来源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不代表本网站观点以及立场。“信息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站”发布,可与“本网站客户微信号wxid_y4scjxy7h8il22”联系,本公众号可立即将其撤除。
扫一扫

扫一扫
老挝入境信息服务

服务热线
13578111921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