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挝资讯网占巴塞报道,根据占巴塞省农林厅于2025年7月25日发布的通告,为有效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及自然生态系统,该省将严格禁止任何形式的捕捉、交易野生鸟类及穿山甲(土海狸)等野生动物用于商业养殖的行为。
该通告依据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于2023年7月17日颁布的第42号《野生动物法》(特别是其中第61条关于普遍禁令的规定)制定,主要内容如下:
1.全面禁令: 严禁任何个人、法人、公职人员、军人、警察、民众、国内外商人:
为商业养殖目的,捕捉、买卖自然界中的所有种类野生动物、鸟类以及地下活动动物(穿山甲/土海狸)。
使用具有灭绝性特征的捕捉工具,包括但不限于:炸药、化学品、毒药、电击、声光诱捕、挖掘等。
2.例外申请程序: 若任何个人或法人希望捕捉、买卖或养殖法律允许的、自然界中的特定种类野生动物或鸟类用于商业目的:
必须向占巴塞省农林厅(林业部门)提交正式申请。
由该厅进行现场勘察和数据收集,评估可行性,并确保该活动不会对自然生态系统造成负面影响。
必须获得柬埔寨省农林厅的正式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3.执行与宣传:
占巴塞省农林厅指令各市县农林办公室(共09个)立即向辖区内的民众、村行政机构、个人及商人广泛宣传本通告内容,确保其知晓、理解并有效执行。
违规处罚: 任何违反本通告规定者,将根据2023年7月17日颁布的第42号《野生动物法》第80条和第81条的规定,被立案查处并依法惩处。
背景说明:
此禁令旨在遏制对野生鸟类和穿山甲等珍稀、濒危或具有重要生态价值物种的非法捕捉和贸易,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自然生态平衡。占巴塞省农林厅强调,即使是法律允许的物种,其商业利用也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确保可持续性和生态安全。
来源|老挝图拉空新闻、老挝资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