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
李保俊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十分关心云南民族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先后三次考察云南,多次给云南各族干部群众回信、致贺信,充分肯定云南民族工作,对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提出明确要求。今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强调,云南民族众多,要加强边疆民族地区治理,拓宽各民族全方位嵌入的实践路径,深入推进新时代兴边富民行动,切实维护民族团结、边疆稳固。
云南是全国世居少数民族最多、特有民族最多、民族自治地方最多的省份,是祖国统一多民族大家庭的缩影。做好民族工作,建设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是习近平总书记赋予云南的重大政治任务,饱含着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的殷切期望。我们要牢记嘱托,感恩奋进、真抓实干,不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中走在前列、作出示范,以实际行动和崭新业绩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一、持续学深悟透力行,以坚定的政治使命深化示范区建设
2015年,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亲自定题,要求云南努力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云南省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民族工作和各项工作的主线,从全局和战略高度谋划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少数民族面貌、民族地区面貌、民族关系面貌、云岭大地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特别是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以来,以项目化、清单化、具体化的方式,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空前增强,各民族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达到新高度,呈现出民族团结、边疆稳定、社会和谐、跨越发展的良好局面。
云南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显著成就,成为新时代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辉煌成就的一个重要展示窗口。在示范区建设的实践探索中,我们更加深刻感悟到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岭大地和边疆各族人民的深情厚爱,更加深刻领悟到习近平总书记给云南发展定位的深远考量,更加深刻体悟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真理力量和实践伟力。新征程上,我们要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扣定位目标,保持战略定力,坚定使命担当,狠抓执行落实,持续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走深走实,在开创云南发展新局面中多出经验作出新示范、当好窗口展示新形象。
二、持续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以高度的文化认同深化示范区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着力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为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提供强大精神文化支撑,考察云南时要求“把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作为战略任务来抓,使各民族人心归聚、精神相依”。云南抓实思想引领,广泛开展“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拥护核心、心向北京”等教育实践活动,推动党的创新理论进边境前沿、进村村寨寨、进寻常百姓家。强化宣传教育,坚持从娃娃抓起,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纳入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治校育人全过程,播种好共同体意识的种子。推动文化繁荣,深入推进“文化兴滇”,实施少数民族优秀文化保护传承和精品工程项目,各族群众中华文化认同进一步增强。
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是各族群众凝心聚力、团结奋进的强大纽带。新征程上,我们要坚持把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作为示范区建设的重要价值取向,作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基础性工程,夯实牢不可破的思想根基。要大力弘扬“民族团结誓词碑”优良传统,常态化开展好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各族群众矢志不渝永远跟党走。要讲好历史故事,保护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入挖掘、运用晋宁河泊所遗址、丽江木府、茶马古道等反映云南各民族融入中华民族发展进程的历史资源,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正确的中华民族历史观。要体现时代性,立足新时代的伟大变革、云南日新月异的发展历程,创作、打造一批反映时代风貌、引领时代风气的精品力作,以优秀的作品鼓舞士气、凝聚人心。要增进共同性,把中华文化符号深度融入城乡建设和群众性精神文化活动,让各族群众时时处处都能感知中华文化、中华民族。
三、持续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以全方位嵌入的格局深化示范区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部中国史,就是一部各民族交融汇聚成多元一体中华民族的历史,就是各民族共同缔造、发展、巩固统一的伟大祖国的历史,考察云南时要求“拓宽各民族全方位嵌入的实践路径”。云南深入推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三项计划”,组织各族青少年参与“团结进步同心营”活动,推出一系列促“三交”旅游线路,率先出台体育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文件,“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旅居云南”成为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重要引擎。不断深化各族群众互嵌融居格局,通过脱贫攻坚易地搬迁,打造一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广泛开展群众性联谊活动,多民族共居一个村寨(社区)、各族学生同校同班、一个家庭中有多种民族成份的情况更加普遍。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提效升级,深入开展创建“十进”工作,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数量居全国前列。
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社会基础。新征程上,我们要把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作为示范区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必由之路,坚持“融”的导向,按照“相互嵌入”的理念,推进空间、文化、经济、社会、心理等方面的全方位嵌入,进一步营造“嵌入”的浓厚氛围,完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纳入城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建设互嵌式社区,推动各民族人口流动融居,打造“和和美美一家人”互嵌式社区品牌,积极创造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的社会环境,巩固提升云南各民族“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水乳交融、唇齿相依”的格局。要进一步拓展“嵌入”平台载体,持续推进旅游、体育促“三交”工作,积极探索节庆、康养、会展等促进“三交”新途径,打造更多促进“三交”的“引流器”。要进一步深化“嵌入”的丰富内涵,广泛开展“结对子”“手拉手”“心连心”“一家亲”等多领域多样化的联谊活动,引导各民族在饮食服饰、风俗习惯、文化艺术、建筑风格等方面交流互鉴,实现文化、情感、心理等层面的内聚融合。
四、持续推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以共同富裕的新成就深化示范区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一个民族都不能少,考察云南时要求“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开创云南发展新局面”。云南以发展促进民族团结,以民族团结保障高质量发展,在伟大的脱贫攻坚战中,全省933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11个“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实现“一步跨千年”。脱贫攻坚胜利后,接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施农村居民和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大力发展云花、云茶、云咖、云果等高原特色农业,夯实各族群众增收基础。深入实施兴边富民行动、“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引领等工程,围绕“基础牢、产业兴、环境美、生活好、边疆稳、党建强”,建成374个边境幸福村,边民富、边关美、边境稳、边防固的良好局面不断巩固。新时代以来,全省民族自治地方GDP年均增长9%,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重要任务,也是示范区建设的应有之义。新征程上,我们要把推进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作为示范区建设的重要任务,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引导各族群众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推动各民族亲如一家、携手并进,共同迈向现代化。要抓住西部大开发、乡村振兴、强边固防等战略机遇,加大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产业结构调整支持力度,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施好新一轮促农增收三年行动,培育发展特色产业,不断增强民族地区内生发展动力。要深入推进新时代兴边富民行动,坚持“富口袋”与“富脑袋”并重,打造边境幸福村升级版,提高沿边地区产业和人口集聚能力,夯实示范区建设物质基础。
五、持续提升民族事务治理能力,以民族地区治理的新效能深化示范区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提升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考察云南时要求“加强边疆民族地区治理”。云南健全法规体系,全面贯彻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依法治理民族事务,形成以《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等民族工作地方性法规为主体的民族立法体系,以“铸牢”为标准对涉民族事务法规进行梳理、评估、修订,各族群众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不断增强。深入实施抓党建促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促农村宗教治理、促强边固防,持续保持民族团结、边疆稳定良好局面。
推动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示范区建设的重要保障。新征程上,我们要把提升民族事务治理能力作为示范区建设的重要基础,坚持“在云南,不谋民族工作就不足以谋全局”的指导思想,推动各级党组织坚决扛起民族工作主体责任,落实“五级书记”带头抓,切实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民族工作、边疆治理各方面全过程。要把民族事务纳入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在法治轨道上治理民族事务,坚持各族群众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处理,依法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要系统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加强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着力化解宗教领域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要夯实民族工作基层基础,充实和整合工作力量,有效推进民族事务治理重心向基层下沉,确保各项关于民族工作法规政策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