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澜湄国际仲裁院西双版纳分院受理了1件涉老挝籍当事人案件。
这是本委/本院自成立以来受理的第9件涉外案件。该案系西双版纳本地居民与老挝籍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纠纷,涉案标的额 13 万余元。
中老铁路通车以来,两国人员往来、民间经贸频次激增,跨境小额借贷、货物贸易等民生类纠纷同步增长,对涉外仲裁服务需求增大,本委/本院一直致力于澜湄区域商事仲裁服务建设。
该案受理后,本委/本院将充分尊重当事人合同约定、交易习惯以及行业规则,发挥仲裁高效、专业、国际化优势化解当事人之间的商事纠纷。我国和老挝均是《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纽约公约》(简称《纽约公约》)缔约国,本委/本院作出的裁决书可以得到相关缔约国的承认和强制执行。该案的受理标志着本委/本院开启了仲裁服务澜湄区域商事纠纷解决、助力提升涉外法治建设的新篇章 。
老挝通|综合老挝媒体、普洱仲裁委员会/澜湄国际仲裁院消息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