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建设,提高行政管理与服务效能,老挝乡镇管理委员会对其下属各单位的权利与职责进行了全面且明确的规定。具体如下:
一、 负责行政-管理工作的单位
该单位是乡镇运作的中枢协调机构,主要职责包括:
1.研究、综合、总结并向上级县市及相关部门报告乡镇全面工作情况;负责内部各项工作的协调与管理;制定乡镇的工作计划、预算、行动方案,并管理文件档案及印章。
2.通过“一站式服务”机制,为人民提供方便、快捷、透明且可监督的公共服务。
3.组织对村长的角色、权利和职责培训,以保障其有效履行工作。
4.在其负责范围内,清晰、详细地进行人口统计。
5.执行政治基础建设、农村发展、扶贫及“三建”工作。
6.推动社区/村级的正义进程与纠纷调解工作。
7.履行按行业分级管理的其他职责。
二、 负责党务-干部、老战士联合会、建国阵线、群众组织工作的单位
该单位是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的重要部门,主要职责包括:
1.牵头组织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命令、党章、国家宪法、法律及法规。
2.跟踪、推动党、老战士联合会、建国阵线及各群众组织的整顿与建设工作。
3.参与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的制定与完善。
4.跟踪先进分子在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凯山·丰威汉思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章、国家法律法规方面的表现。
5.提升乡镇干部的教育水平、专业技能、科学技术及外语能力。
6.履行按行业分级管理的其他职责。
三、 负责经济-财政工作的单位
该单位是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的关键,主要职责包括:
1.根据地方实际情况和潜力,制定符合实际的乡镇社会经济发展计划。
2.提供各种便利,吸引和促进国有及私营部门到乡镇投资。
3.按照分级管理规定,组织财政收入并管理支出。
4.推动和鼓励社区发展环境友好型商品农业,并为农产品寻找销售市场,以增加人民收入。
5.履行按行业分级管理的其他职责。
四、 负责文化-社会工作的单位
该单位致力于提升民生福祉与文化传承,主要职责包括:
1.与社区/村协调,鼓励学生好学、优学、守纪律,确保适龄儿童入学,并解决辍学问题,旨在逐步落实教育五项基本原则。
2.与卫生所常态协调,改善基层公共卫生服务的质量与可及性,确保全民覆盖,着力落实“五好一满意”政策;评估风险以应对疾病爆发并及时寻求解决方案。
3.保护和弘扬当地各民族优秀文化,结合保护修缮历史文化遗产;促进民族文学艺术发展,提升文化产品价值;改进旅游机制,发展可持续的历史、自然和文化旅游体系,提升民宿和餐饮服务质量。
4.通过组织各类职业培训,促进和发展社区/村的劳动力,解决劳务纠纷,援助社会弱势群体,依法依规管理国内和跨境劳动力。
5.通过社区参与,保护自然和环境,系统化处理垃圾,例如进行垃圾分类(可降解、不可降解、危险废物)并合理规划垃圾倾倒场。
6.履行按行业分级管理的其他职责。
五、 负责国防-治安工作的单位
该单位是维护社会稳定与安全的基石,主要职责包括:
1.全面持续地执行全民国防-治安工作,强化政治稳固和社会秩序,为乡镇全面、持续的社会经济发展任务创造有利环境。
2.组织、管理乡镇和村的国防-治安力量。
3.在乡镇范围内实施建设国防巩固家庭和社区/村的项目。
4.推动社区/村力量建设,加强民兵-国防力量建设,提升其专业知识和战斗力。
5.管理公民户籍,将10户联防体系转向现代化、系统化;同时重视提升民兵-国防力量水平,为干部、社区/村民兵-国防力量组织战术技能培训。
6.重点宣传、普及和执行有关解决毒品问题的规章制度,视此项工作为所有组织和全社会每个人的共同责任。
7.管理和解决各种突发事件(事故、盗窃、纵火、人口贩卖等)。
8.履行按行业分级管理的其他职责。
关于单位数量及具体职责的说明
各乡镇单位的具体数量、权利和详细职责,将由县/市行政管理委员会主席在征求中央及地方相关行业部门统一意见后,基于实际情况予以确定。
来源 |老挝国家广播电台、老挝发展报、老挝资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