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脱贫攻坚战已经取得了全面胜利,如期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资金保障十分重要。“十三五”时期,中央财政累计安排补助地方专项扶贫资金5305亿元,连续五年每年新增安排200亿元,为脱贫攻坚“备足粮草”。
5575万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960多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通过易地扶贫搬迁摆脱了“一方水土难养一方人”的困境,区域性整体贫困得到解决,完成了消除绝对贫困的艰巨任务。这是我国过去五年,在脱贫攻坚上取得的巨大成绩。成绩的背后,离不开资金的支持。
数据显示,中央财政聚焦“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2018—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累计新增安排“三区三州”436.8亿元,并要求“三区三州”所属省份切实优化资金投向结构,加大倾斜力度。
预算报告显示,“十三五”时期,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连续五年每年增加200亿元,2020年达到1461亿元,并向受疫情影响较重地区、挂牌督战地区倾斜。2020年,一次性增加综合性财力补助资金300亿元,支持地方脱贫攻坚补短板。
2021年,我国将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上,预算报告同样作出相关安排,保持财政支持政策和资金规模总体稳定,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1561亿元,比原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增加100亿元,重点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重、乡村振兴底子差的地区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