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协同发展统计监测办公室
2024年,京津冀三地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京津冀协同发展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扎实推进创新协同与产业协作,不断深化协同发展。测算结果显示,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指数为154.1(以2014年为基期),比2023年提高4.9。其中,创新发展(194.9)和绿色发展(171.2)两个分指数高于总指数,比2023年分别提高14.5和2.6,是主要带动力量;共享发展指数、协调发展指数稳步提升,指数值分别为152.7和145.2,比2023年分别提高2.7和5.4;开放发展有所放缓,指数值为106.7,比2023年下降0.4。
一、创新发展成果突出,激发协同发展新动能
2024年,京津冀创新投入与产出快速增长,北京原始创新能力全国领先,创新合作广度深度逐步增强。创新发展指数为194.9,比2023年提高14.5,指数水平和提升幅度均为各分指数最高。
区域全社会R&D经费投入强度为4.22%,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1],其中北京为6.58%,保持各省区市首位,也位居全球创新集群前列。区域专利授权量35.5万件,比上年增长2.9%,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74.3件,增长15.7%,其中北京303.9件,稳居各省区市首位。创新带动产出效率继续提升,区域全员劳动生产率为21.5万元/人,比上年增长4.4%。
区域技术合同成交额达1.3万亿元,占全国的比重近2成;北京创新辐射带动作用凸显,“十四五”以来(2021—2024年),北京流向津冀的技术合同成交额2308.7亿元,是“十三五”时期的近2倍。中关村企业在津冀设立分支机构数量由2013年的3500多家增加到2024年的万余家。在2024年中关村论坛上,京津冀三地联合发布了72项先进算力创新应用场景、100余项北京科技成果供给清单和80余项津冀技术需求清单,现场签约34个协同创新项目。
二、协调发展持续加强,重点区域迸发活力
2024年,京津冀三地着力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加快推动跨区域产业协作,不断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强化“新两翼”功能承接与创新要素集聚作用。协调发展指数为145.2,比2023年提高5.4。
京津冀三地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比上年分别增长9.6%、8.9%和11.2%。产业协作持续深化,京津冀规模以上法人单位在另外两地设立分支机构总数突破万家,比上年增长4.6%。持续推动城乡协调发展,区域城镇化率为71.2%,比上年提高0.6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比降低至2.51。
京津冀城市群空间联系强度比上年增长8.9%,京津“双城”核心地位进一步巩固,“新两翼”建设加力推进。北京城市副中心连续5年实现千亿投资规模,高端要素和创新资源逐步集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保有量突破1200家;雄安新区成立8年来,固定资产投资保持两位数增长,央企在新区设立各类机构约300家,17个院士团队计划落户雄安,已有1.5万多人办理了“雄才卡”。
三、绿色发展稳步推进,生态环境不断改善
2024年,京津冀三地坚持生态环境联防联治,合力打造美丽宜居京津冀。绿色发展指数为171.2,比2023年提高2.6。
京津冀三地PM2.5平均浓度分别为30.5微克/立方米、38.1微克/立方米、37.7微克/立方米,与2023年相比降幅分别达到4.7%、8.0%和2.3%。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达到或好于Ⅲ类的断面比例为82.6%,比上年提高2.2个百分点。加强重点流域协同保护,拓展跨界河流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积极推动潮白河、滦河、永定河等跨界河流综合治理,京津冀治理区浅层地下水和深层地下水比“十三五”末分别回升3.29米和7.67米。每万人平均绿地面积23.8公顷,比上年增加1.1公顷。
四、开放发展继续恢复,高技术产品出口快速增长
2024年,京津冀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高质量建设自贸试验区,世界级港口建设蹄疾步稳;但当前全球贸易局势整体面临严峻挑战,区域实际使用外资有所下降,开放发展指数为106.7,比2023年下降0.4。
京津冀地区进出口总值为5.03万亿元人民币,比上年增长0.1%,连续4年保持增长;其中,高技术制造领域出口快速增长,汽车、手机、风力发电机组出口分别增长56.4%、24.7%和58.3%。港航能力显著提升,港口群持续释放枢纽效能,区域国际货物吞吐量8.2亿吨,比上年增长10.6%,新增12条RCEP(《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直达海运集装箱班轮航线。人员往来快速回暖,国际航班旅客吞吐量1763.3万人次,实现成倍增长。中欧、中亚班列开行取得显著进展,北京首开中亚班列,河北石家庄开行中欧、中亚班列比2023年增长1.6倍以上。但外资领域受外部环境变化影响出现回落,区域实际使用外资有所下降。
五、共享发展成效显著,民生福祉持续增进
2024年,京津冀三地深入推进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共建共享,加快织密交通网络,不断强化优化公共服务与社会保障。共享发展指数为152.7,比2023年提高2.7。
截至2024年,京津冀铁路运营里程和高速公路运营里程均超过1.1万公里。京津雄半小时通达,京津冀主要城市1至1.5小时交通圈基本形成。京津冀通勤定制快巴累计开行11条主线39条支线,日均客运量7450余人次;其中河北三河至北京已开通11条定制快巴线路,日均客运量超6000人次。
区域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人均教育、社会保障、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为8159.5元,比上年增长0.6%。京津冀三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85415元、53581元、34665元,分别比上年名义增长4.5%、4.5%和5.4%。区域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8636.1万人,比上年增加74.7万人。
注:
[1]根据2023年地区生产总值(GDP)最终核实数据,2023年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强度已修订为4.04%。
附图
2014—2024年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指数
附注
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指数评价指标体系及测算方法
1.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指数评价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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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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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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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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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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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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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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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万常住人口R&D人员全时当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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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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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社会R&D经费投入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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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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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产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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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万常住人口拥有有效发明专利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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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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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合同成交额占全国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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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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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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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亿元R&D经费的专利授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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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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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员劳动生产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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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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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同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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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互相输出技术合同成交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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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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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合作与转让专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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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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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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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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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GDP占全国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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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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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级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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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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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群空间联系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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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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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两翼”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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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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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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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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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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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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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发展与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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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以上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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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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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以上高技术服务业收入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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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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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津冀各地规模以上法人单位在另外两地设立分支机构总数
|
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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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地实现政务服务“同事同标”业务办理事项数量
|
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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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素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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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内跨省铁路货物交流量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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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内跨省铁路旅客交流量及环京通勤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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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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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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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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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环保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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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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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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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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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地区生产总值水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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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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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环保产业产值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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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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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M2.5平均浓度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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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绿地面积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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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达到或好于Ⅲ类的断面比例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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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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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向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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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使用外资金额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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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非金融类直接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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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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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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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进出口总额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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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技术产品出口额占出口总额比重
|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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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级港口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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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港口国际货物吞吐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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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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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机场国际航班旅客吞吐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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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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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中欧、中亚班列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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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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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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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设施
共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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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设施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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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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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密度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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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路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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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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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
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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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教育、社会保障、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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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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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千常住人口卫生技术人员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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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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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内参保人员异地就医人次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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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专任教师与在校生之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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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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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高校联盟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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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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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冀养老机构接收北京户籍老年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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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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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生活与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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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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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住就业人口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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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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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
|
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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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指标解释
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指为实施研究与试验发展(R&D)活动而实际发生的全部经费支出。研究与试验发展(R&D)指为增加知识存量(也包括有关人类、文化和社会的知识)以及设计已有知识的新应用而进行的创造性、系统性工作,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三种类型。
全社会R&D经费投入强度:指R&D经费支出与GDP之比。
技术合同成交额:指本地区报告期内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类合同的成交额。
全员劳动生产率:指地区生产总值与平均就业人口的比值,增速按现价计算。
区域合作与转让专利数:指区域内合作专利数、区域内转让许可专利次数指标。
城市群空间联系强度:采用引力模型对其进行测度,公式为
,式中Rij为城市i与城市j之间的经济联系强度,Dij为城市i与城市j之间公路运营距离;Pi、Pj分别表示城市i和城市j的常住人口,Vi、Vj分别表示城市i和城市j的地区生产总值。
“新两翼”发展:指北京城市副中心和雄安新区。由通州区和雄安新区的地区生产总值和固定资产投资指标合成。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指居民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储蓄的总和,即居民可用于自由支配的收入。既包括现金收入,也包括实物收入。
规模以上高技术服务业收入占比:指区域内规模以上高技术服务业收入合计占规模以上服务业收入合计的比值。
京津冀各地规模以上法人单位在另外两地设立分支机构总数:指北京在津冀设立分支机构与天津在京冀设立分支机构、河北在京津设立分支机构数的总和。分支机构指规模以上法人单位下属产业活动单位(分支机构、派出机构、分公司、分部、分厂、分店等)。
PM2.5平均浓度:指一个日历年内各日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的算术平均值。
实际使用外资金额:指合同外资金额的实际执行数,包括境外投资者实际缴付的注册资本、营运资金,以及受让境内投资者股权实际支付的交易对价。
货物进出口总额:指实际进出我国关境并改变我国境内物质存量的货物总金额。
卫生技术人员:指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药师(士)、检验技师(士)、影像技师、卫生监督员和见习医(药、护、技)师(士)等卫生专业人员。不包括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如院长、副院长、党委书记等)。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指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之和。
3.测算方法
以2014年作为基期并设指数值为100,通过时序变化,观察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和共享发展5个分领域指标值的变动趋势。分别计算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和共享发展5个分指数,然后合成为京津冀区域发展总指数。对于部分统计起始年份晚于2014年的指标,使用开始统计的第一年数据对历史缺失值进行补充。
(1)权重确定
一是对指标体系中的一级指标采取了均等权重的形式,每个一级指标为20分。
二是对三级指标采用专家打分的形式赋予权重,经综合分析评估后确定最终权重。
(2)标准化处理
为保证各指标层的可加性,首先对各指标值进行标准化处理。以指标的2014年取值为基准1,根据正向指标和逆向指标的差异,对各指标进行标准化处理。处理方法如下:yt为某指标的测算值,y2014为某指标2014年的测算值,pt为标准化后的指标值,其中,t=2014,…,2024。
正向指标标准化处理:
逆向指标标准化处理:
(3)指数合成
使用指数加权法进行综合评价,得出各级指标的指数值。指数加权分析法的基本公式为:
综合指数S =ΣPi * Wi
其中,Pi是经过无量纲化处理后得到的测评值,该值乘以相应的权重Wi可得到一个分指标的分值,Wi为第i个分指标的权重值;分别计算出各项分指标的分值后再进行加总得到各级指标的综合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