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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商务部、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就 《关于开展有奖发票试点工作的通知》答记者问

作者:admin    发布日期:2026/1/2 8:38:52    来源: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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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商务部、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就
《关于开展有奖发票试点工作的通知》答记者问

2026年1月1日 来源:经济建设司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带动作用,加大直达消费者的普惠政策力度,进一步激发消费需求,释放消费活力,财政部、商务部、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有奖发票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近日,财政部、商务部、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就《通知》有关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2025年以来,国家连续出台提振消费、扩大内需政策举措,此次开展有奖发票试点工作的主要背景是什么?

  答:消费是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是国内大循环的关键环节,是人民对美好生活需要的直接体现,做好提振消费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扩消费工作。

  2025年以来,随着一系列扩内需、促消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消费市场总体保持平稳发展态势,消费新亮点新热点不断涌现。2025年1—11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5.6万亿元,同比增长4.0%,增速比去年全年加快0.5个百分点;服务零售额同比增长5.4%,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增长。2025年前三季度,最终消费支出对GDP增长的贡献率达53.5%。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财政部、商务部、税务总局联合开展有奖发票试点工作,通过对居民消费取得的发票抽奖,激发消费需求,营造消费氛围,进一步提振消费,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

  二、有奖发票试点工作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有奖发票试点工作的主要内容是对消费者购买商品和服务取得的发票组织抽奖,具体涉及零售、餐饮、住宿、文化艺术、娱乐、旅游、体育、居民服务业等领域。实施时间为6个月,在50个左右试点城市开展此项工作。

  试点城市按照财政部、商务部、税务总局《关于开展有奖发票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地方实际,制定有奖发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有奖发票范围、参与方式、中奖规则、奖项设置、兑奖方法、违法行为举报等要求,并向社会公布。消费者可关注试点城市公告,根据公布的有奖发票活动具体要求,积极参与。

  三、本次出台的有奖发票试点政策,在政策设计上有哪些突出特点?

  答:一是将惠民生与促消费紧密结合。此次出台的有奖发票试点政策着重从需求端发力,鼓励居民消费并取得发票后参与抽奖,既能提升消费意愿、营造消费氛围,又能为消费者带来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二是覆盖面广、参与门槛低。此次出台的有奖发票试点政策覆盖日常消费主要场景,如购物、外出就餐、旅游住宿、文体活动、生活服务等,与居民“衣食住行”密切相关。只要在试点城市开具了符合条件的发票,每个人都有参与机会,都有中奖机会。

  三是鼓励各地探索不同试点模式。此次有奖发票工作由试点城市组织开展,各城市将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情况、人口规模、消费水平确定具体实施方案,如抽奖规则、奖项设置等,因地制宜配套促消费活动,积极探索更加行之有效的促消费工作路径。

  四、为充分发挥政策成效,下一步将如何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答:一是加强统筹协调,提升试点成效。建立中央与地方沟通协调工作机制,强化上下联动、协同配合。中央层面充分发挥中央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指导试点城市按照要求组织好试点工作;省级层面加强对试点工作全过程监督指导;试点城市将开展有奖发票试点纳入提振消费重点工作任务,完善工作推进机制,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完善政策设计,确保合理有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奖过程由公证处公证,中奖结果公开透明,依法依规接受社会监督。坚持便捷原则,借助信息化手段使消费者便捷参与试点活动。坚持安全原则,确保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发票电子数据信息安全、资金兑付安全。

  三是强化资金监管,严防违规行为。试点城市将充分利用技术手段强化有奖发票活动全过程监控,确保消费行为真实,严厉打击弄虚作假骗取、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将加强对参与试点工作相关人员的监督管理,防范徇私舞弊、人为操纵等行为。试点城市将公布投诉举报方式,消费者可随时反映试点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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