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13日,财政部召开了指导委员会和技术委员会会议,以研究修订《国家采购法》。会议由财政部副部长普婉·乌塔冯女士和司法部副部长冈吉·杨朱共同主持,两部相关司局负责人及技术人员参加了会议。
本次会议旨在研究制定《国家采购法(修订版)》草案。财政部副部长普婉·乌塔冯女士表示,国家采购工作是管理国家财政支出的重要环节,也是落实政府反浪费政策、实现国家预算使用效益最大化的举措。因此,国会于2017年11月2日通过了第30号《国家采购法》。该法在过去一段时间内得到了实施。
目前,鉴于该法的一些内容尚不完善,且未能完全适应当前时代形势、市场价格波动、进口商品情况以及通货膨胀等主要原因,这些因素导致国家采购投标工作的实施遇到困难。同时,根据各部委、机构和民众提出的修订建议,以及为使投标相关文件更切合实际,特别是为了有效实施法律,需要细化并明确国家采购的程序,确保透明度和可核查性。鉴于上述工作的需求,根据2026年1月22日签署的第0262号关于任命总体指导委员会和技术委员会研究修订《国家采购法》的决定,开展了此次修订工作。
本次法律修订旨在使实施更富成效,主要包括:
1. 国家采购的监管机构;
2. 应用电子采购;
3. 中央与地方的管理分权,特别是中央预算但项目位于地方的情况;
4. 管理和使用各部委、中央机构及地方各级国家采购网站的措施,以集中采购实施信息,并在现代化系统中发布各类招标公告,使所有人都能快速、便捷地获取信息;
5. 详细规定有限招标方式的适用条件;
6. 针对目前标书发放点单一、存在限制的情况,要实现标书发放的广泛性,设置多个地点,使投标人能够便捷地购买标书,增加条件以实现真正、更充分的竞争;
7. 对违规投标行为规定处理措施;
8. 审查价格异常高的投标项目及其他问题。
来源| 老挝财政部新闻办、老挝资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