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特区
联系我们
中-老信息网 西双版纳职业培训 继续教育 勐海 中-老{云南勐腊}磨憨磨丁经济信息网
地址: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电子商贸城
电话:13578111921
传真:15388800061
联系人:段成生 凌灵
邮箱:547776269@qq.com
网址:http://www.zgmh.net
老挝入境信息服务
老挝入境信息服务


 
招商服务 当前位置:首页 > 特区特区 > 招商服务 > 全文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就欧盟禁止对使用中国逆变器项目提供资金支持相关问题答记者问

作者:admin    发布日期:2026/5/8 8:13:33    来源:商务部新闻办公室
分享到:

问:据媒体报道,有欧盟官员称,对于使用中国等“高风险国家”逆变器的项目,欧盟将禁止提供资金支持。请问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答:中方注意到有关消息。欧方在没有任何实际证据的情况下,首次将中国划定为所谓“高风险国家”,并以此为由禁止对使用中国逆变器的项目提供资金支持,这是对中国的污名化行为,且对中国产品构成不公平、歧视性待遇。中方拒绝接受,并坚决反对。

欧盟将中国划定为“高风险国家”,将影响中欧互信,破坏双边经贸合作,不利于中欧乃至全球产供链稳定,甚至带来“脱钩断链”的风险。欧盟强行采取措施排挤中国产品,违背市场规律和公平原则,不仅损害中国企业利益,更将反噬自身,影响欧盟绿色转型和能源安全。

中方敦促欧方立即停止将中国列为“高风险国家”的污名化行为,取消对中国产品的不公平、歧视性做法。中方将密切关注,并认真评估欧方政策对中国企业利益和中欧产供链的影响,将采取措施维护中国企业正当合法权益。

上一篇: 重磅!老挝交通部2026年将启动205个项目 投资总额超3.17万亿基普
下一篇: 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复第六代移动通信系统技术试验频率
免责声明:凡注明文章来源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不代表本网站观点以及立场。“信息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站”发布,可与“本网站客户微信号wxid_y4scjxy7h8il22”联系,本公众号可立即将其撤除。
扫一扫

扫一扫
老挝入境信息服务

服务热线
13578111921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