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泰国商业部国际贸易厅厅长吉拉迪透露,该厅继续推进防止假冒和打击出口商进口水果工作,尤其是从邻国进口柚子之后再假冒泰国柚子出口中国的情况,因严重损害到泰国的整体形象和泰国柚子的名誉。 吉拉迪表示,该厅接到披集府商业局报告称,有不法商人从邻国进口柚子之后再假冒泰国柚子出口到中国,并利用Form E原产地证申请关税优惠。该做法涉嫌假冒商品原产地证,利用泰国作为假冒原产地证的基地,严重损害到泰国的整体形象和泰国柚子的名誉。 为防止假冒泰国水果出口和假冒泰国原产地证的情况发生,国际贸易厅决定在监管水果名录中增加柚子这一水果,加强对柚子申请原产地证明程序的严格管理。被假冒的柚子为海关代码0805.4的新鲜柚子和柚子干,该厅针对申请该代码柚子原产地证方法做出具体的规定。 申请原产地证企业必须在申请表中提供柚子产地的证明数据,之后方可申请特别关税优惠(海关关税优惠第01-24章),此项规定从2021年3月15日起执行。
吉拉迪还表示,该厅按照上述规定核发原产地证,目的是为了预防假冒泰国水果原产地证,以赢得贸易伙伴国的信任,并相信泰国出口的水果都是真正的泰国水果,并保护泰国水果的标准和在全球市场上的整体形象,因此对假冒泰国柚子问题予以特别重视。
泰国2020年出口新鲜柚子和柚子干大约2万288.10吨,经济价值6亿6967万铢。与2019年的出口2万3922.49吨,经济价值5亿1330万铢相比,柚子出口数量减少15.19%,但价值增加30.46%。泰国柚子出口的3个主要市场分别是中国大陆(46.90%)、中国香港(22.81%)和老挝(12.83%)。
同时国际贸易厅对假冒泰国水果出口中国的情况予以密切关注,并可能进一步升级监管措施,以预防类似上述的违法行为出现。
来源 | 世界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