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为纾解企业困难,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稳定扩大就业,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云南省财政厅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实施意见》《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云南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实施阶段性减征及缓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实施方案》等文件,部门之间通力合作,推进社保降费政策有效落地。
全年共为企业减轻社保费负担239.24亿元。其中,免征11.25万户中小微企业养老、工伤、失业保险费130.02亿元;减半征收5081户大型企业养老、工伤、失业保险费19.07亿元;继续阶段性降低工伤、失业保险费率减少企业缴费20.75亿元;减半征收职工医疗保险费25.28亿元;继续执行2019年缴费基数下限政策减少企业缴费11.98亿元;执行企业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调整为16%,减少企业缴费19.09亿元;调整全省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减少企业养老保险缴费13.0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