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特区
联系我们
中-老信息网 磨憨 中-老{云南勐腊}磨憨磨丁经济信息网
地址: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电子商贸城
电话:13578111921
传真:15936500118
联系人:段成生 凌灵
邮箱:547776269@qq.com
网址:http://www.zgmh.net
老挝入境信息服务
老挝入境信息服务
嘎栋老街信息资询
嘎栋老街信息资询
赶摆招商13035985198普总
 
招商服务 当前位置:首页 > 特区特区 > 招商服务 > 全文

云南省认真落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的税收政

作者:admin    发布日期:2021/5/10 15:32:12    来源:云南省财政厅--办公室
分享到:

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是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最多的群体,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在繁荣经济、增加就业、推动创新和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2021年,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下,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税务局在全省范围内实施了一系列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的税收政策。

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并在此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此项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

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50%的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此项优惠政策执行期限至2021年12月31日。

上一篇: 先进热障涂层材料可耐1600摄氏度超高温
下一篇: 昆明海关助力云南高原特色农产品企业抢抓RCEP新机遇
免责声明:凡注明文章来源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不代表本网站观点以及立场。“信息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站”发布,可与“本网站客户微信号wxid_y4scjxy7h8il22”联系,本公众号可立即将其撤除。
扫一扫

扫一扫
老挝入境信息服务

服务热线
13578111921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