袭警罪入刑仅2个月时间,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一名的驾驶人,面对交警查车,时而“掉转车头”,时而又“加速冲撞警车”,他的几度“疯狂”,造就了来宾市袭警第一案!
4月30日晚,来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特勤大队在迎宾路大学园路段开展夜查酒驾醉驾整治统一行动。当晚22时50分许,一辆号牌为桂GZA***的白色小轿车在经铁北路转弯进入迎宾路,在即将进入执勤点时,看到前方交警正在查车,立即掉头,试图逃跑。在一旁做防护的警员发现这一情况后立即实施拦截,并呼叫在路口做防护的警员驾驶警车前来支援。
让人意想不到的是,该车驾驶员并未停车,反而加速逃离,强行撞开了前方拦截的警车,扬长而去。导致警车受损严重,车上警员受伤。
事件发生后,特勤大队立即联合指挥中心开展布控拦截,最终在裕达翡翠园小区附近路段查获该肇事逃逸车辆,但车上人员已不见踪影。
民警经过车辆车牌等相关信息,联系到该车车主后进一步了解到当时驾驶该车的驾驶员是车主的弟弟卓某关。随后,特勤大队与交通犯罪侦查大队民警联合行动,在卓某关家中将其抓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33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
目前,卓某关因涉嫌袭警罪被兴宾分局刑事侦查大队依法刑事拘留,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三十一条规定,将《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修改为:“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