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对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2018年版)》(以下简称《国家标准》),重新优化调整了云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的评标专业分类,进一步明确了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管理责任,于2021年4月25日印发了新的《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以下简称《新标准》)。
《新标准》依据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特点和《国家标准》,设置工程、货物、服务3大类和一级、二级、三级3级别的评标专业,其中,一级类别32个、二级类别312个、三级类别1802个。同时,《新标准》还进一步细化评标专业的行业归属,新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国资委、省委军民融合办、省林草局、省能源局等7个部门,共明确13家省级单位管理评标专业对应的专家,落实评标专家管理责任。
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将根据《新标准》,更新维护云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并牵头做好专家库及评标专家的日常管理,持续提升云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服务招标投标活动的能力,助推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