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5月20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了解到,从5月中旬开始,2021年第一批跨省监狱交叉巡回检察已经启动,预计一个月完成现场检察工作。此次共组成7个巡回检察组,由来自黑龙江、云南、上海、湖南、吉林、广西、四川等地刑事执行检察业务条线的骨干,分别对江苏、山西、内蒙古、江西、河南、重庆、甘肃等地的监狱进行交叉巡回检察。
根据“巡回检察也是办案”的要求,此次跨省监狱交叉巡回检察特别强调检察长要率先垂范,带头办案,即必须亲自和监狱领导以及罪犯谈话、调阅重点案卷、研判分析线索并组织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各巡回检察组也要做好相关证据材料收集固定,询问笔录、谈话笔录制作,职务犯罪线索移交等有关办案工作。
除调用“骨干力量”,巡回检察组还将积极借助“外脑”,邀请全国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参与到巡回检察工作中,听取意见建议,虚心接受监督。
最高检第五检察厅负责人表示,监狱巡回检察是对监狱刑罚执行工作和驻监检察工作的一次全面“体检”。巡回检察要真找问题、找真问题,全面检察监狱在工作机制、工作规范和落实有关规定等方面是否存在机制不健全、落实不到位、管理有漏洞等深层次问题。此次跨省监狱交叉巡回检察原则上涵盖监狱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狱政管理,教育改造、劳动改造,罪犯合法权益保护等工作情况,紧盯罪犯改造三大现场等重点部位,计分考核和刑罚变更执行等重点环节,涉黑犯罪、金融犯罪和职务犯罪等重点罪犯,开展重点检察。
该负责人说,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各巡回检察组在工作中将注重把巡回检察与违规违法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全面排查整治工作有机结合,从时间安排、工作内容上加强统筹,努力做到教育整顿与巡回检察互相促进、互相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