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21日,大理州漾濞县发生6.4级地震以后,省委、省政府领导立即作出批示,要求统筹各方力量开展抗震救灾。灾情就是命令,云南省财政厅高度重视并坚决落实好省委、省政府有关抗震救灾工作要求,及时启动厅内应急响应机制,厅党组部署安排各处室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全力保障救灾工作需要。
一是及时落实省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第一次全体会议要求,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于5月22日上午紧急下达大理州省级救灾资金2000万元,专项用于地震灾害应急救援、排危除险、次生灾害防范、困难救助等支出。
二是将灾情第一时间向财政部汇报,财政部时刻关注云南灾情,高度重视地震给云南省带来的损失,并于5月22日下午下达云南省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1000万元,云南省财政厅立即启动资金快速下达机制,于当晚及时将资金下达到大理州。
三是严格落实财政部和云南省关于对救灾资金管理的规定和要求,通过省、州、县三级财政联动,强化服务,切实确保救灾资金专款专用,确保救灾资金每一分钱都花在“刀刃”上,确保灾区人心安定、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