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华网 伊江树报导
据10月7日出版的《缅甸之光》报报导,国家行政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9月30日公布了国家管委会的第26号法律,该法律是2021—22年度财政过渡期6个月国家经济计划法律,于2021年10月1日开始生效。国家在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这6个月期间,经济发展的目标为:
(一)国民生产总值(GDP)按正常物价计算增长3.8%。
(二)各行业按正常物价计算增长率分别为:
(i)农业生产方面增长2.3%
(ii)畜牧水产方面增长3 %
(iii)林业生产方面降低12.8%
(iv)能源方面降低2.9%
(v)矿产品方面增长9.5%
(vi)工业方面增长5.2%
(vii)电力生产增长9.8%
(viii)建筑业方面增长1.9%
(ix)运输业方面增长5.8%
(x) 通讯业方面增长7.4%
(xi)金融业方面增长12.5%
(xii)社会福利及管理增长0.3%
(xiii)其他服务行业增长4.2%
(xiv)贸易方面增长4.9%
(三)各省、邦、地区的国民生产总值期望的增长率分别为:
(四)GDP生产总值比例方面,根据年度物价,使大农业产值比例由24.0%下降为23.6%,大工业产值比例由37.2%上升至38.2%,服务行业产值比例由38.8%下降为38.2%。
(五)国家方面投资4兆5599亿1900万缅元。
(六)按年度物价计算,外贸方面,出口争取到达82亿美元,进口为88亿美元。
以上是官方报纸公布的2021—22年度财政过渡期的缅甸国家经济发展计划的基本内容。过去几年,这种国家经济发展计划,都是先拟定草案,在议会中进行讨论,取得议会的支持后,再正式公布的。现在由于是管委会执政,没有议会了,所以直接由其以法律形式正式公布。另外,财政年度期限的规定,2018年以前是由每年的4月1日至第二年的3月31日;民盟政府执政时期将其改为由每年的10月1日至第二年的9月30日。现在管委会决定将其再改为每年的4月1日至第二年的3月31日,所以为了达到这个目的,这一次将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这6个月再次定为“财政过渡期”(上一回的财政过渡期为2018年4月1日至该年的9月30日),这一切有些令人眼花缭乱,但只要注意一下有关年度月份,还是很容易分辨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