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区卫生局关于做好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广大群众:
为了切实做好我区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从严把好生猪及产品流动的“最后一公里”,有效切断疫情传播途径,防止疫情产生并扩散,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根据上级领导指示,经特区卫生局研究决定,现将我区猪瘟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严禁任何生猪、鲜猪肉、腌肉、腊肉、香肠、猪肉干巴、冻品等猪肉制品从区外进入我区。
二、我区猪肉制品销售商家要严格遵守第一条有关规定,确保销售的猪肉制品安全健康。
三、特区广大群众、部队、机关、学校主动做到不食用猪肉制品。
四、各地区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我区防控非洲瘟疫情的严峻形势,好统筹安排工作。
五、严禁用泔水喂猪、严禁遗弃病死猪,出现死猪必须报告并作无害化处理;严禁造谣呢传谣,散布虚假信息。违者,将依法严查重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打击。请广大农户自觉遵守并相互转告、监督。
六、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掸邦东部第四特区
卫生局
2019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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