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内各市场经营主体:
随着州庆、春节等传统节假日的临近,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防止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发生,确保防疫物资、大宗商品及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稳定,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告诫如下:
1
严格依法诚信经营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严格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合法合理行使自主定价权。请各相关经营者自觉遵守相关的价格法律、法规,保持生活必需品和防疫用品市场价格总体平稳,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和公众利益。
2
严格依法明码标价
经营者应当明码标价,切实做到价签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完整、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违规捆绑销售、搭售其他商品。
3
严禁哄抬物价
不得利用节假日及疫情防控疫随意提高景区门票、酒店价格;药品、医疗器械、粮食、食用油、蔬菜、肉禽、鸡蛋、牛奶等生活必需品的销售价格,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牟取暴利,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4
严禁虚假宣传
不得利用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虚假价格承诺等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自本提醒告诫之日起,相关经营者应当加强价格自律,立即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行为。
下一步,勐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强市场巡查检查力度,对经提醒告诫仍然不整改的价格违法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从重从快处罚,情节严重的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勐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4日
来源:勐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刘艳华
审核:赶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