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甸中文网讯】掸邦北部消息,12月13日午间,皎梅县昔卜镇娘郭彬村3号区,一名酒精中毒,精神恍惚的男子在自家院内,放火烧毁自家的3辆摩托车。
据了解,当时,精神恍惚的男子,将自家的3辆摩托车摆放在一起后,泼洒了汽油,然后放火焚烧。虽然消防局接获火警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扑救,但3辆摩托车还是被烧毁了。目前,昔卜镇缪玛警局以《刑法》435条例,对纵火的男子的进行立案追责。
无独有偶,在12月10日晚间,马圭省马圭市也发生了类似的案件。一名男子与妻子吵架后,放火将自家的摩托烧毁,之后,警方依据《刑法》436条例,对纵火男子进行立案追责。
事发后,不少读者留言称,在缅甸,无论发生什么案件,警方的公告都是“对其进行立案调查追责”。而缅甸的“立案调查”规则,引起不少读者的质疑。
有读者表示,在缅甸,车子在路上故障或者坏了,车主也要面临追责;如果是某种电器故障引发火灾,那么电器的主人或者打开电器的人,将面临追责···
其中引起较大争议的是发生在曼德勒附近工业区的一个案件。一家美国公司因涉嫌种植大麻被政府依法追责,但在这个案件中,涉案美国公司的相关负责人早已回国,最终被追责的是在一名缅籍短工,他被判了20年有期徒刑。
那么现实生活中,您遇到过哪些被追责的“奇葩”经历?欢迎在留言区参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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