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甸中文网讯】内比都消息,2月23日,商贸部对外发布一则声明,从边境出口大米以及相关产品的商人,需要按照央行汇率,将出口所得外汇收入的65%兑换为缅币,其余35%的外汇收入可自行支配。
从声明中得知,边境大米出口新政策将于3月1日开始实行。
在此次声明发布之前,边境大米及相关产品外汇收入无需换算成缅币,出口商可自由支配100%的外汇收入。
2022年8月16日,缅甸央行加强了进出口贸易监管,大部分出口商在收到外汇后,须在一天的时间内将65%的出口所得外汇收入换算成缅币。去年11月底,缅甸外币监管委员会开会决定,为保障边境物流贸易通畅,允许部分出口产品使用人民币、泰铢进行结算。
消息显示,想要使用人民币、泰铢进行结算的出口商人,须向当局申请相关执照。边境地区获批可使用人民币、泰铢结算的产品包括豆类(绿豆、黑麦豆、黄豆、木豆)、油料作物(花生、芝麻)、橡胶、水产(鱼类、螃蟹、虾、黄鳝)、动物及动物产品(水牛、黄牛、活羊、冷冻肉)等。
为了推动东盟区域金融合作一体化、减少对美元货币的依赖,提升与邻国之间的货币结算,缅甸当局先后将人民币、泰铢作为边境合法结算货币。此外,缅甸当局还作出预估,未来缅甸GDP将破纪录实现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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