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柬媒消息,1月31日,西港省初级法院对2021年至2022年间涉嫌贩毒和洗钱的7名中国和柬埔寨籍被告各判处20年有期徒刑并罚款4000万瑞尔(约合1万美元)。
据西港省初级法院发言人发布的通告显示,2021年至2022年间,这些人在分别西港省西港市第一分区第三村进行贩毒、运毒、藏毒和洗钱等犯罪活动。
警方从中查获1艘货船、5艘快艇、1艘木舟、1辆汽车、3辆摩托车、9万5644美元现金、871公斤毒品及其它作案工具。目前,所查获的毒品均依法全部销毁。
据悉,这7名犯罪嫌疑人中有6名中国人和1名柬埔寨人。分别是:分别是普纳,男,33岁,柬埔寨人;其余6名中国籍犯罪嫌疑人分别是DONG BU JUN,男,47岁;YAN XI TONG,男,51岁;DONG JIAN XIN,男,70岁;GAO ZHI BIN,男,49岁;LI YONG XIN,男48岁;ZHONG JIAN LIN,男,37岁。
值得一提的死,7名犯罪嫌疑人到案后,西港省初级法院判案组以“贮藏、运输毒品和洗钱”罪名,判处每人2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款4000万瑞尔(约合1万美元)。其中,6名中国籍犯罪嫌疑人在柬埔寨服刑之后将被驱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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