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华网 小玉报导
计划财政部发布的第20/2024号公告中显示,东盟-中国自贸区关税削减计划将于2024年4月1日在缅甸实施。
计划财政部联邦部长行使《关税法》第 4 条授予的权力,发布了第19 / 2024号公告,该公告将于2024年4月1日起生效。之前2022年缅甸的东盟-中国香港自由贸易区关税削减计划,2020年4月20日发布的第52 / 2020号通知等已被本公告取代。
计划财政部联邦部长行使《关税法》第 4 条授予的权力,通过第 45/2023 公告,发布了与2022 年缅甸关税清单关联的缅甸东盟-澳大利亚-新西兰自由贸易区关税削减计划。该计划于2023年8月1日起生效。2020年2月20日发布的第25/2020号法令已被本公告替代。
随着第44/2023号公告的发布,缅甸东盟关税削减计划也随之发布。
为落实东盟贸易协定第十九条规定,实现东盟地区货物自由流通,计划财政部联邦部长行使《关税法》第 4 条授予的权力,发布了与2022 年东盟统一关税制度的缅甸东盟关税减/免计划。并将于2023年8月1日起开始生效。
来源:十一新闻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