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三角特区
联系我们
中-老信息网 磨憨 中-老{云南勐腊}磨憨磨丁经济信息网
地址: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电子商贸城
电话:13578111921
传真:15936500118
联系人:段成生 凌灵
邮箱:547776269@qq.com
网址:http://www.zgmh.net
老挝入境信息服务
老挝入境信息服务
嘎栋老街信息资询
嘎栋老街信息资询
赶摆招商13035985198普总
 
泰缅柬信息 当前位置:首页 > 金三角特区 > 泰缅柬信息 > 全文

不止贩毒违法!4名男子因持有毒品,被老挝法院判刑2-5年,罚款千万

作者:admin    发布日期:2025/5/6 6:46:53    来源:老挝便民
分享到:

据乌多姆赛省公安厅通报,2025年4月底,乌多姆赛省初级人民法院依据该省检察院2025年3月28日第75号公函,就4名涉毒被告作出判决:

  1. 老吉努,男,37岁,乌多姆赛省纳莫县桂兰村村民,因贩卖毒品并持有毒品(冰毒片剂30粒、冰毒晶体0.2克),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罚款1000万基普。

  2. 迈本天,乌多姆赛省纳莫县桂兰村村民,因持有毒品(冰毒片剂19粒),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罚款1000万基普。

  3. 哥伊,男,24岁,琅勃拉邦省Ngoy县哈超村村民,因持有毒品(冰毒片剂17粒),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罚款1000万基普。

  4. 桑兰,男,23岁,琅勃拉邦省琼佩县纳堪村村民,因持有毒品(冰毒片剂93粒),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罚款1000万基普。


本次判决体现了乌多姆赛省法院打击毒品犯罪的决心,旨在加强社会治安,保护人民群众安全。

上一篇: 老越友谊中学突发事故!多名女学生休克!
下一篇: 彬乌伦暴雨引发山洪 三村庄短暂被淹
免责声明:凡注明文章来源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不代表本网站观点以及立场。“信息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站”发布,可与“本网站客户微信号wxid_y4scjxy7h8il22”联系,本公众号可立即将其撤除。
扫一扫

扫一扫
老挝入境信息服务

服务热线
13578111921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