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乌多姆赛省公安厅通报,2025年4月底,乌多姆赛省初级人民法院依据该省检察院2025年3月28日第75号公函,就4名涉毒被告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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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吉努,男,37岁,乌多姆赛省纳莫县桂兰村村民,因贩卖毒品并持有毒品(冰毒片剂30粒、冰毒晶体0.2克),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罚款1000万基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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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本天,乌多姆赛省纳莫县桂兰村村民,因持有毒品(冰毒片剂19粒),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罚款1000万基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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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伊,男,24岁,琅勃拉邦省Ngoy县哈超村村民,因持有毒品(冰毒片剂17粒),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罚款1000万基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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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兰,男,23岁,琅勃拉邦省琼佩县纳堪村村民,因持有毒品(冰毒片剂93粒),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罚款1000万基普。
本次判决体现了乌多姆赛省法院打击毒品犯罪的决心,旨在加强社会治安,保护人民群众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