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老挝金三角经济特区行政管理机构发布《关于加强金三角经济特区内依赖性植物及其他成瘾物质管控的指导意见》,明确禁止在该特区内种植、生产、加工、销售及吸食卡痛叶、含成瘾物质电子烟等依赖性物质,以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保障公众健康。
全面禁止依赖性物质流通
根据新规,该特区内的所有企业、商店、餐厅及娱乐场所不得涉及卡痛叶液体、一氧化二氮(Nitrous Oxide)、含毒品电子烟等成瘾物质的经营行为。此举旨在落实老挝国会《刑法典》、最高人民检察院及公安部相关法令,强化特区法治化管理。
分级处罚 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指导意见对违规行为采取阶梯式处罚措施:首次违规者将接受警告教育并签署备忘录;第二次违规将面临30天停业整顿,并处以1500万基普罚款;若第三次再犯,除高额罚款(2000万至5000万基普)外,责任人还可能面临3至5个月有期徒刑,且营业场所将被永久关闭。若涉事物质经鉴定确认为毒品,则将按《刑法典》毒品犯罪条款从严处理。
多部门联合监管 确保政策落地
特区公安局、投资促进处及工贸部门将协同执法,定期向特区行政管理机构汇报执行情况。同时,特区管委会将广泛宣传新规,确保所有商户及个人知悉并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