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甸中文网讯】缅甸央行于3月5日,向缅甸国内民营银行下发了一份通告函。函件表示央行在3月1日,已经向各民营银行发送过通告函,因各银行的分行未正常营业,致使客户获取银行服务遭遇困难。因此,为了让国内贸易及货物流通恢复正常,以及解决国内外进出口贸易遭遇的迟缓困难,要求各银行向央行汇报各大城镇及边贸所需,能提供银行服务的分行名称、地址、联系人名称、职位、电话、邮箱等信息。
缅甸国家管理委员会3月3日会议做出决定:敦促各大银行恢复正常营业,并且将为各民营银行提供安保工作。如银行不恢复营业,则将进行追责。
依据目前情况,部分城镇的银行有恢复正常营业的条件。银行对于国家的经济和现金流转非常重要。因此,特通告,各民营银行,于3月8日起,在获得安保服务后,恢复营业。
各民营银行,在各省邦地区恢复营业的分行数量及每天营业情况,需实时向央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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